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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园艺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45:46 解决时间:2022-08-08 15:56

满意答案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园艺技术录取分数为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30,最低位次是93489、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30,最低位次是91100、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63,最低位次是71914、辽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56,最低位次是101159、辽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50,最低位次是102737、辽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50,最低位次是102737、辽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6,最低位次是54579、辽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13,最低位次是57555、辽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09,最低位次是57985、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08,最低位次是225090、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06,最低位次是203984。
一、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园艺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园艺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山西专科批-13093489
文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山西专科批-13091100
理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内蒙古专科批16316371914
物理类园艺技术辽宁专科批-256101159
物理类园艺技术(商品花卉)辽宁专科批-150102737
物理类园艺技术(都市园艺)辽宁专科批-150102737
历史类园艺技术辽宁专科批-33654579
历史类园艺技术(商品花卉)辽宁专科批-31357555
历史类园艺技术(都市园艺)辽宁专科批-30957985
理科园艺技术安徽专科批-208225090
理科园艺技术(商品花卉)广西专科批206206203984
2.2020年园艺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山西专科批-130182153
文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山西专科批-130103633
理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内蒙古专科批-26768741
文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内蒙古专科批-22938534
理科园艺技术(商品花卉)辽宁专科批-311115902
理科园艺技术辽宁专科批-307116854
理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辽宁专科批-298118818
文科园艺技术辽宁专科批-34952383
文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辽宁专科批-34053767
文科园艺技术(商品花卉)辽宁专科批-33953904
3.2019年园艺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园艺技术(商品花卉)辽宁专科批-332109009
理科园艺技术辽宁专科批-201125006
文科园艺技术辽宁专科批-25759126
文科园艺技术(商品花卉)辽宁专科批-21460281
4.2018年园艺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园艺技术内蒙古专科批-18340068
理科园艺技术辽宁专科批-186121862
文科园艺技术辽宁专科批-20458592
二、园艺技术专业介绍
农业类 园艺技术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培养适应园艺生产及营销行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掌握园艺作物(果树、蔬菜、花卉、食用菌)栽培、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园艺产品检测、贮藏保鲜及应用性科技试验等专业技能。毕业生可到园艺领域科研单位,园艺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企业,种苗花木公司,园艺产品贸易,绿植养护企业,花店等企业从事相关工作。
三、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97
校友会(高职三类)
338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坐落于辽宁省会沈阳市,是一所公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和辽宁水利职业学院,两校均始建于1951年,拥有71年的办学历史,办学经验丰富,特色鲜明。2018年8月,根据十二届省委常委会第103次会议精神,两校合并,组建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校区总占地面积47.7万平方米;北校区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总占地面积8.5万平方米;实验林场有林地面积4067万平方米。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2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报考。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不实行高考改革省(市、区)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收费项目

学费、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困难生资助办法

  

  院长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在籍在读全日制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500元/人/年。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学院建立临时困难补助制度,根据学生突发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

  孤儿大学生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可享受学费、宿舍费减免。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具体事宜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生;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生。

③院长奖学金

院长奖学金一等院长奖学金: 1500元/人/年,二等院长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院长奖学金:600元/人/年,单项院长奖学金:200元/人/年。

④院长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我院在籍在读全日制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500元/人/年。

⑤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⑥学院建立临时困难补助制度,根据学生突发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

⑦孤儿大学生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可享受学费、宿舍费减免。

⑧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具体事宜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中专 2022-08-0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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