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年份 | 类型 | 大连海事大学 (最高/最低分) | 辽宁师范大学 (最高/最低分) |
|---|---|---|---|---|
| 法学 | 2021 | 物理类 | -/607(本科批) | -/567(本科批) |
| 法学 | 2021 | 历史类 | -/613(本科批) | -/579(本科批) |
| 法学 | 2020 | 理科 | -/599(本科批) | -/579(本科批) |
| 法学 | 2020 | 文科 | -/620(本科批) | -/587(本科批) |
| 法学 | 2019 | 理科 | 623/597(本科批) | -/587(本科批) |
| 法学 | 2019 | 文科 | 617/609(本科批) | -/576(本科批) |
| 法学 | 2018 | 理科 | 628/620(本科批) | -/576(本科批) |
| 法学 | 2018 | 文科 | 627/600(本科批) | -/560(本科批) |
| 法学 | 2017 | 理科 | 605/590(本科一批) | -/560(本科批) |
| 法学 | 2017 | 文科 | 604/582(本科一批) | -/530(本科一批)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 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 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 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 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 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 基础知识,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如法学理论、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 学、环境法学等)系统深入地掌握该方向的知识体系。
2.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 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 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3.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毕 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 交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根据本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2)应用知识的能力
具有在获得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 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的综合能力。
(3)实践能力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4)创新能力(精神)
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业思维和探索能力。
4.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在本专业与相关领 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知识、方法与工具,能够进行中外文法律与法学 文献检索,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应用基本的数据库,掌握法律写作的基本知识。
5.了解中国和相关国际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国际法(在本科阶段所有学科均在法学一 级学科下招生培养)。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司法部门实习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0302 政治学类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
| 辽宁 | 法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07 |
| 历史类 | 613 | ||||
| 四川 | 法学(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4 |
| 文科 | 587 | ||||
| 重庆 | 法学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03 |
| 广西 | 法学(5520元/年)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2 |
| 广东 | 法学(非定向)(办学地点:校本部)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00 |
| 历史类 | 593 | ||||
| 湖南 | 法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93 |
| 历史类 | 587 | ||||
| 河南 | 法学(校本部)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3 |
| 文科 | 618 | ||||
| 山东 | 法学 | 综合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99 |
| 江西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13 |
| 福建 | 法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93 |
| 历史类 | 589 | ||||
| 安徽 | 法学(5520元/年)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6 |
| 文科 | 622 | ||||
| 浙江 | 法学 | 综合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42 |
| 江苏 | 法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4 |
| 历史类 | 582 | ||||
| 上海 | 法学 | 综合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9 |
| 黑龙江 | 法学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63 |
| 文科 | 572 | ||||
| 吉林 | 法学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56 |
| 文科 | 559 | ||||
| 内蒙古 | 法学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6 |
| 文科 | 587 | ||||
| 山西 | 法学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70 |
| 河北 | 法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04 |
| 历史类 | 602 | ||||
| 天津 | 法学(校本部)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33 |
| 北京 | 法学 | 综合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81 |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行、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
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及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法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形成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体系;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及应用专业数据库,掌握一门外语;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了解法学前沿理论及研究动态,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独立自主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身体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和适应其他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
| 辽宁 | 法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67 |
| 历史类 | 579 | ||||
| 四川 | 法学(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 | 文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44 |
| 广西 | 法学(4800元/年,在西山湖校区办学) | 文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9 |
| 安徽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77 |
| 上海 | 法学 | 综合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8 |
| 内蒙古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0 |
| 山西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546 |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的发展历史,代表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历程。学校在民族饱受外辱、国运衰败之际萌发创办,并肩负着“挽救航权,振兴国运”的历史使命,虽几经周折、历经磨难,但始终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培养了大批航运事业的栋梁之才,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连海事大学源于1909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1911年以船政科为基础创办邮传部上海高等商船学堂,1912年更名为吴淞商船学校,1915年停办,1929年复校后更名为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37年再度停办,1939年于重庆复校并更名为国立重庆商船专科学校,1943年并入位于重庆的国立交通大学,1946年于上海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年与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上海航务学院与发端于1927年东北商船学校的东北航海学院合并组建大连海运学院,同年,发端于1920年集美学校水产科的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并入。1960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3年,国务院批准学校航海类专业实施半军事管理。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1994年,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8年,学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成为国内率先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的高校。2000年,大连海运学校“划归管理”。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前列。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李长春、张德江、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学校致信或题词祝贺,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国际联合学院、体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人文社科研究院(航运发展研究院)、留学生教育中心等21个教学科研机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万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十余万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54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现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科、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前1%;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11个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2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专业列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个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3门IMO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29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个辽宁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特色(示范性)专业,7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本科重点支持专业,7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5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0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9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0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8个省级教学名师,4个辽宁省专业带头人,1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9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99名,其中教授366名,专职博士生导师147名,聘任二级教授47名,三级教授99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11名、讲客座教授142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大连海事大学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43个国家和地区的152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海外校区,并于2007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全球海事培训协会(GlobalMET)、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 (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以及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栉风沐雨百十载,桃李芬芳续华章。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发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的海大传统,坚持航运特色,强化内涵发展,向着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多年来,学校十分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立德树人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全面启动了“资学、励志、助困、助心”的资助体系管理模式。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托学院资助工作专业队伍和资助服务联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家教服务中心等学生社团,建立起“奖贷勤助补为主体、两大基金为支撑、学生医疗保险为保障、励志发展和暖心工程为护翼”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紧紧围绕“尚德、励志、感恩、济世”的育人主线,深入开展资助育人工程。

一、奖助学金设置
1.高额、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专项奖学金(1000元-10000元/人)、航海类专业奖学金(1000元-2000元/人)、陆上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3000元/人)和单项奖学金(100元-1000元/人)。每年奖学型奖学金的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
2.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2007年我校在全国高校中率先设立 “情商奖学金”。从精神文明、科技活动、社会实践、自励自强、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军政素质等七个方面对情商素质较高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获得情商奖学金奖励的学生越来越受到企事业单位的青睐,成为海大学生应聘社会工作的“特色名片”。
3.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每年一度的“校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评选是备受全校师生瞩目的盛大学生活动,这一奖项也是学校最高学生荣誉。经过各学院推选、全校学生代表投票、教师代表终选并经校长审定,最终确定获奖者。校长奖学金10000元/人,获奖学生从评定之日起至本科毕业前,参加境外短期交流、校际交换和联合培养等项目可额外获得20000元人民币的资助,并可随校船出访。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的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大缓解了学生经济困难的局面。
二、贷款和代偿服务
1999年学校开始开展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效改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力承担学费、生活费的困境。
1.助学贷款服务:学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顺利申请贷款,缓解经济压力。
2.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服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后中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其学费或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由学生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其中一项。每年代偿学费总额或贷款总额的1/3,三年代偿完毕,实现毕业生在校期间免费学习。
三、校内外勤工助学服务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和家教服务中心通过联系学校各二级单位,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积极为学校学生争取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和家教服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个人劳动获得生活补贴,培养了学生坚强独立、敬业爱岗的精神。学校每年投入勤工助学经费300万,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上千个,鼓励中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并对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
四、多种困难补助和医疗保险服务
学校每年定期发放学生御寒补助,资助来自长江以南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购买御寒衣物,使其尽快适应北方寒冷的天气环境,安心学习。每年寒假返乡期间,学校根据学生家庭所在省份,特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返乡的路途补助,确保学生及时购买车票,顺利回乡与家人团聚。同时,当在校学生出现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医疗保险作为一项应急措施能有效保障学生及时住院治疗,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
五、两大基金
1.“博联基金”:由学校校友李乐民出资设立,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后即可申请博联基金的资助,解决入学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等,让学生安心入学。最高申请金额达1.5万元。
2.“校友爱心基金”:由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及校友发起设立,倡导“今天受助、明天助人”的理念传递爱心,用于扶贫帮困、救急解难,鼓励受助人自立自强,在其有经济能力时积极回馈基金。享受国家低保待遇家庭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突发特殊困难(系本人因重大事故或身患重症,如交通事故造成本人重伤或严重致残,或本人确诊患有恶性重症等)的学生均可申请。资助额度为1千元到1万元不等。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暖心服务
学校坚持将人文关怀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大学生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绿色通道”为新生入学提供缓交学费快速报到服务,“爱心超市”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免费发放生活日用品和学习工具,寒暑假期间指导员组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实际状况并设法提供相应帮助,通过素质拓展、学业援助、节日活动、畅谈讨论、就业援助等形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
七、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注重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通过演讲比赛、优秀学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励志讲坛、游学实践、诚信教育月、资助政策宣传月、素质培养训练营、企业实习项目、国内游学实践活动、海外游学项目等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活动,鼓励全校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思源,反哺社会。
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
电话:0411-84727233
传真:0411-84724303
学校网址: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bkzs.dlm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作为新中国诞生后首批建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1年9月,初建时为旅大师范专科学校。1953年4月,更名为大连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7月,大连师范专科学校和大连外国语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大连师范学院。1960年7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学院。1983年12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大学。
70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砥砺耕耘,自强不息,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5万余名合格人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为人师表”校训,秉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办学理念,在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同时,积极致力于现代教师教育,着眼于学校的综合性、国际化的长远发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不断凝聚发展力量,增强发展动力,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正向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目标迈进。
学校现有教职工1862人,专任教师1189人。普通本科在校生13000余人,硕士、博士在校生6200余人。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双聘”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全国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7人,辽宁特聘教授15人次,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70人次,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3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教学名师2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省“四个一批”人才5人;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大连市优秀专家21人次,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7人,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6人,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6人,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项目支持计划16人。
学校校园现有两个校区(包括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设有21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和创新创业学院。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级学科),其中有3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8个辽宁省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60个在招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示范性专业9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6个,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建设专业17个;国家级各类精品课程3门、一流课程1门,省级各类精品课程34门、一流课程75门,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4个,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5个;省级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个;国家级规划教材10部,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3部;省级精品教材7部、教材建设奖8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5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2项;获评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6项;省级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14项,基础教育成果奖2项;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奖2项,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奖5项。
学校现有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海洋基因工程药物与天然活性产物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现有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智库,1个市级智库,18个其他类型研究基地;1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9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建设8个校级新型智库;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了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院和宗教问题研究院。“十三五”期间,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项目1605项;出版专著371部;发表论文7749篇,其中被SCI收录923篇;获授权专利16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66项;签订“四技”合同130项;咨政建议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19项。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大平台,已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118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合作建设国际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是我校专门接收培养外国留学生和华侨学生的二级学院,是中共中央统战部侨务事务局华文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指定的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之一,是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来华留学工作示范建设高校,每年接收来自68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次,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学校与意大利米兰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多次获得“全球先进孔子学院”称号。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青少年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高校物业管理先进单位、高校后勤信息与宣传先进单位、计划生育系统质量管理QC成果先进单位,教育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普通话水平测试先进测试站。先后获评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籍管理工作、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共青团工作、依法治校工作、来华留学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党委、文明单位。
详情请到辽宁师范大学招生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http://zsb.lnnu.edu.cn或http://www.l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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