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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0:20:02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4

满意答案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为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55,最低位次是388606、河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95,最低位次是244320、湖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02,最低位次是183735、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32,最低位次是109442、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52,最低位次是30994、辽宁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65,最低位次是28705、吉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24,最低位次是64942、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16,最低位次是165934、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85,最低位次是159966。
一、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
1.2019年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室内设计河南专科批-255388606
文科建筑室内设计河南专科批-295244320
理科建筑室内设计湖北专科批-202183735
文科建筑室内设计山西专科批-132109442
文科建筑室内设计内蒙古专科批-35230994
文科建筑室内设计辽宁专科批-46528705
理科建筑室内设计吉林专科批-32464942
文科建筑室内设计安徽专科批-316165934
理科建筑室内设计广西专科批-285159966
2.2017年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室内设计内蒙古专科批-23977298
理科建筑室内设计辽宁专科批-33099886
文科建筑室内设计辽宁专科批-39634466
文科建筑室内设计黑龙江专科批-21756988
二、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介绍
建筑设计类 建筑室内设计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本专业融合了建筑学、室内设计、装饰装修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让学生既能掌握方案设计技能,又具有施工管理能力。专业现有专任教师9名,其中副教授2名,硕士学位以上教师达55%,双师型教师达100%。兼职教师6名,主要来自行业一线设计师和建造师。专业现有多个先进的实训室,能够满足学生实践锻炼的需要。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室内设计、陈设艺术设计、室内工程概预算,从事住宅空间、公共空间的方案设计、施工图绘制和效果图制作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

面向室内设计与施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室内装饰设计、陈设艺术设计、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学生毕业后可到装饰企业以及装饰行业配套企业(橱柜生产企业、楼梯生产企业、家具生产企业、家居饰品生产企业)就职,从事制图、装饰美工、环境设计、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等岗位工作。后期可升迁到设计主管和项目经理等岗位,职业报酬非常可观。

主要课程

CAD工程制图与表现、3D+VR设计与表现、室内设计材料与构造、室内陈设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项目、室内工程概预算、室内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三、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91
校友会(高职二类)
270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始建于1984年,为国有公办干部培训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辽宁省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院校,是辽宁省首批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单位,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校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8平方米,生师比24.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10.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10.0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79.5元,专任教师353名,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9%,图书58.1万册,生均图书53.7册。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22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分数优先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专业录取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要求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控制线,辽宁省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辽宁省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见2010年招生章程.


收费项目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6人间10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奖学金设置

 (1)奖学金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院鼓励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组织举办的大型专业类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名次在前三名的设立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团队15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学院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执行。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阳北路88号               

邮政编码:110122

学院网址:http://www.lnemci.com              

E-mail : lnjjzsjyc@126.com

联系电话:024-89710533 89872456  29872225            

传真电话:024-89871386


   


  中专 2022-08-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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