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昆明理工大学资源环境科学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09:56:34 解决时间:2022-08-08 13:22

满意答案

昆明理工大学资源环境科学录取分数为黑龙江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2,最低位次是22695、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0,最低位次是60801、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3,最低位次是48861、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6,最低位次是45020、海南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83,最低位次是12560。
一、昆明理工大学资源环境科学录取分数线
1.2021年资源环境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47747222695
综合资源环境科学山东普通类一段-55060801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河南本科一批57857348861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广西本科二批48948645020
综合资源环境科学海南本科批-58312560
2.2020年资源环境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7846037617
综合资源环境科学山东普通类一段-57153268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河南本科一批-60242274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湖北本科一批-57227930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广西本科二批-48746447
综合资源环境科学海南本科批-56515240
3.2019年资源环境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湖北本科一批-55128532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9531457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山东本科批-55945023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河南本科一批-56340404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广西本科二批-51734244
4.2018年资源环境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9927175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山东本科批-56941617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河南本科一批-56636312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湖北本科一批-55630161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广西本科二批-51134777
理科资源环境科学海南本科批-6336229
二、资源环境科学专业介绍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资源环境科学
昆明理工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资源环境科学专业

专业特色:基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国家工程中心”、由“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及“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发展演变而成,是我国第一个专门从事废物循环利用和资源化理论和技术教育的标杆式本科专业,是云南省重点建设的特色专业。该专业有资源循环科学及再生资源工程两个专业方向,按方向配有培养计划套餐,依托本科生导师对学生学习、实践和双创活动进行分类个性化指导。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7人,博导5人,国家名师1人,教学团队“废物资源化与综合利用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为国家精品课程。

培养目标:培养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国家情怀、爱国情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工业生态理论基础厚、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生态环保精英,培养在资源环境领域中从事生产和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从事废弃物资源化开发研究和工程设计的高层次后备人才,毕业工作五年后能解决生态环境复杂工程问题的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化学反应工程、分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废气资源化工程、废水回用工程、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生态环境材料学、资源环境研究方法、资源环境信息系统。

就业前景:毕业生可在生态环保、生态工业、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及绿色经济、生态环境信息等行业从事管理、规划、监测、工艺设备设计及新技术开发工作。近三年就业率95%以上。

三、昆明理工大学
139
软科(综合)
55
校友会(综合)
96
武书连
1270
US排名
学校简介

学校设有2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学部、7个研究院、13个临床教学基地(含9个附属医院、3个教学医院、1个实习医院),3个应用人才培养基地,设有城市学院,专门培养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生;设有研究生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311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865人,2018年有各类长短期留学生1609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在学校设有“驻昆明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现有145名国防生在读。建校至今已培养各类学生29.2万余人。

收费项目

学费: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分以下三个类别,其中,

(1)普通本科专业:最新学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2)高职本科专业: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待定。具体学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奖学金设置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措施简介

一、奖励措施

(一)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分设特等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2000元、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15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1000元、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700元。

(2)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

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

2、各类单项奖

(1)学习进步奖

学习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300元。

(2)社会工作奖

社会工作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

(3)社会活动优秀奖

社会活动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500元。

(4)突出才艺奖

突出才艺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500元。

(5)见义勇为奖

见义勇为奖的评定不受时间限制,根据具体事迹给予500-3000元的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由学校单独作出决定,给予奖励。

(6)创新创业奖

创新创业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每个获奖项目500-2000元的奖励。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学校每学年上学期进行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每学年下学期还将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进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创新奖学金、金诚信奖学金等。

二、资助措施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学校已制订了多项资助措施,学校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入学报到前,需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准备好认定材料,便于入学后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2、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红河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金诚信助学金等。

3、学校每年提取专项助困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用于勤工助学上岗酬金、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提高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能力项目等方面。

4、凡属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地区的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处

                              


加分政策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六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如果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续考生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上海市生源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调剂时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浙江省生源按轮次投档到专业,专业间不能调剂。

第十八条  我校高职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高职本科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职本科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同批次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考生虽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专业志愿中未填报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所报专业无法满足又无法调剂到其它普通本科专业时,考生自愿放弃调剂到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或者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取考生意愿的;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1)承认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本科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按学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3)有关调剂、退档,参照本章程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公示所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分类录取;

(2)在文化成绩达相应优惠分值的同类项目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对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当年教育部和民用航空局确定的录取标准执行,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依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该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四条  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飞行技术专业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六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第二十八条  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我校实行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吉林、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黑龙江、江苏、河北)九省(区)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绘画、动画(高等职业本科)、艺术设计(高等职业本科)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上当地投档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 +文化成绩总分×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2.除我校组织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吉林、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黑龙江、江苏、河北)九省(区)以外安排有艺术类(美术)计划省份的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绘画、动画(高等职业本科)、艺术设计(高等职业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 ,我校认可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者,以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对往届生、应届生我校一视同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中专 2022-08-08 13:22

相关问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