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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高专卫生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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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2-09 08:11:47 解决时间:2021-08-30 13:44

满意答案

关于注册录取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其中,普高考生注册入学和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均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括三个步骤。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
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一)注册入学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二)注册入学程序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zxszcrx.***)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三)注册入学时间安排第一轮:5月21日至22日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第二轮:5月23日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关于招生计划
凡经批准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地安排好专业计划。院校的专业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对社会公布,其中,中职学生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并注明对口招生专业科目组要求。根据教育部2017年来源计划管理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原则上不得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计划。公办高职院校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计划;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一律不得转为注册入学计划。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均可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的计划。
关于招生管理
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组织和监督管理。各有关高职院校和中学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各项招生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高职院校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招生宣传力度,使考生了解、熟悉有关政策规定;要科学规范开展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口径,主动、正面宣传院校专业特点、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严禁高职院校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高职院校避开省教育考试院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注册入学工作;严禁高职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注册入学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各有关中学须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对学生申请注册入学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注册入学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收受高职院校给付的任何费用。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视其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解除教师职务。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严格规范注册程序。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程序,通过注册入学系统开展注册入学工作,以注册入学系统注册成功的数据为唯一录取依据。严禁向未正式录取的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严禁录取未成功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高校招生收费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学生收费,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因招生收费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对违规收费的高职院校,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因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有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由省教育厅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削减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暂停下一年度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资格。
联系方式
1.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邮编:2120282. 咨询电话:0511-88965837、85752330、88962859、88911067,传真:0511-. 监督电话:0511-.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cn招生咨询QQ群号:
录取办法
自2015年起,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与本科“3+4”、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录取。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且经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考核合格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要求
1.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公正。注册入学高职院校须严格执行注册入学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注册程序,杜绝违规行为,维护招生信誉,确保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平稳顺利。2.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或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或学生注册申请信息,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3.根据教育部2017年来源计划管理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原则上不得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计划。公办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计划。4.高职院校如需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须提交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有关中职学校要积极做好注册入学的宣传发动工作,主动向考生宣传解释注册入学的政策,通知注册入学的时间节点,指导考生申请注册入学。5.高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高校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与录取新生名单应完全一致。高校须妥善保管好上述资料,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单位)领取密封后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高校报到时移交给高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还须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6.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转段升学”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也不得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技校网友 2021-08-3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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