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及专业代码学 校 及 专 业 名 称学制(年)招生计划数(人)备 注 总 计 4350 4001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280 01计算机网络技术335 02会计电算化335 03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35 04旅游服务与管理335 05数控技术应用335 06汽车运用与维修335 07航空服务335 08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管理335 4002盐城市经贸学校 530 01计算机应用3140 02电子技术应用330 03机电技术应用370 04会计330 05航空服务3150 06社会文化艺术370 07家政服务与管理340 4003盐城市信息工程技术学校 385 01计算机应用370 02民族民居装饰350 03计算机平面设计335 04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70 05康复技术360 06中医康复保健330 07计算机网页设计370 4004盐城市机械工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200 01计算机应用350 02商务韩语350 03航空服务350 04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350 4005盐南中等专业学校 585 01数控技术应用390 02机电技术应用345 03建筑工程施工390 04工程造价345 05汽车运用与维修345 06汽车美容与装潢345 07服装设计与工艺345 08计算机平面设计345 09电子商务345 10会计电算化345 11旅游服务与管理345 4006盐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105 01学前教育3105 4007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905 01汽车运用与维修365 02会计340 03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435与盐城师范学院联办本科04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服务工程)3+465与盐城工学院联办本科05建筑工程施工350 06计算机应用350 07美发与形象设计350 08民族织绣(发绣工艺)350 09农村经济综合管理350 10旅游服务与管理(磊达班)350 11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磊达班)350 12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50 13机电技术应用3150 14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350 15数控技术应用3100 4009大丰中等专业学校 750 01汽车运用与维修3100 02数控技术应用3100 03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350 04中餐烹饪350 05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350 06计算机应用350 07电子商务350 08电子技术应用350 09会计350 10机械制造技术350 11机电技术应用3110 12建筑工程施工340 4010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100 01建筑工程施工350 02数控技术应用350 4011建湖县教师进修学校 60 01学前教育360 4013射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150 01学前教育3150 4015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200 01学前教育3200 4018盐城市广播亭湖分校 100 01学前教育350 02会计电算化350 附件3:盐城市2014年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表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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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地点
机电技术实训基地二楼钳工实训一室、二室、三室、四室
2.休息地点
考生休息及送考教师休息室:食堂一楼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正式开考45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4.熟悉场地时间(在熟悉场地前30分钟抽取工位号,迟到者只能在剩余号码中抽取工位号)。
考生熟悉场地时间统一为3月18日下午14:00~15:30
5.考试检录处:101楼、102楼门厅
6.医疗服务点:设在钳工考场旁
7.举报信箱:在学校南大门门卫室
举报电话:0519-86953050、0510-83297396
8.报到接待和问询处:在食堂一楼
9、用餐服务:需在学校用餐的单位请在报到抽签时预定,盒饭每份25元。
10、场地适应性训练联系电话:张老师、吴老师
5、考点场次安排
| 专业方向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生人数 | 生源学校人数 |
| 钳工 | 3月19日 | 8:00~12:30 | 140人 |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64 江苏省陶都中等专业学校和桥校区 22 无锡立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12 江阴市华姿中等专业学校 2 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 灌南县县报生 1 江苏省东海中等专业学校 1 新沂市中等专业学校 22 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11 |
| 3月19日 | 13:30~18:00 | 136人 |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78 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 46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 12 | |
| 3月20日 | 8:00~12:30 | 139人 |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6 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周庄校区 67 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 32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 1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33 |
| 日期 | 科目 | 考试时间 | 程序及信号 | |
| 3月19、3月20日上午 | 钳工 | 8:00-12:30 | 7: 10 考生测温、检录,信号:吹哨 | |
| 7: 30 | 考生进场 | |||
| 7:45 | 宣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
| 7:50 | 启封试卷,发放考试用料,敲钢印 | |||
| 7:55 | 填写试卷姓名、看卷(图纸)等 | |||
| 8:00 | 考试开始,信号:吹哨 | |||
| 12:15 | 提醒考生 | |||
| 12:30 | 考试结束,信号:吹哨 | |||
| 3月19日下午 | 钳工 | 13:30-18:00 | 12:40 考生测温、检录,信号:吹哨 | |
| 13:00 | 考生进场 | |||
| 13:15 | 宣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
| 13:20 | 启封试卷,发放考试用料,敲钢印 | |||
| 13:25 | 填写试卷姓名、看卷(图纸)等 | |||
| 13:30 | 考试开始,信号:吹哨 | |||
| 17:45 | 提醒考生 | |||
| 18:00 | 考试结束,信号:吹哨 | |||
| 违规行为 | 处理办法 | |||
| 监考员 |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
| 考 生 考 试 违 纪 (1-9) | 1.开考后,考生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将违规所带物品集中统一放置,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员签字确认并通知违纪考生,同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报联考办,并由联考办汇总报联考委。联考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 | |
| 2.考生未在规定的座位(工位)参加考试的。 | 首先核实考生身份,核查答卷上所填写姓名、考号是否为该考生本人。如系考生坐错座位,立即纠正并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员签字确认并通知违纪考生,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1)。 | ||
| 3.考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立即制止,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员签字确认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1)。 | ||
|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 处理办法同(3)。 | 处理办法同(1)。 | ||
| 5.考生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处理办法同(3)。 | 处理办法同(1)。 | ||
| 6.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 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处理办法同(3)。 | 处理办法同(1)。 | ||
| 7.考生将试卷、答卷、草稿纸、考件等考试用纸(件)带出考场的。 | 立即制止并取证,追回考生带出的考试用纸(件),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1)。 | ||
| 8.考生用规定以外的笔、纸、工件答题或者在答卷(考件)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考件)上标记信息的。 | 首先核实考生身份,核查答卷上所填写姓名、考号是否为该考生本人。立即制止,如实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1)。 | ||
| 9.考生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予以制止,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通知违纪考生,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根据情节,处理办法同(1),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 违规行为 | 处理办法 | |||
| 监考员 |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
| 考 生 考 试 作 弊 (10-22) | 10.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物品)参加考试的。 | 立即制止并取证,将考生作弊相关物品集中统一放置留证,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通知作弊考生,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报联考办,由联考办汇总后报联考委,联考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按考试作弊处理,该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成绩无效。 | |
| 11.考生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2.考生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考件)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操作)提供方便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4.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立即制止并取证,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务办公室听候处理,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详细调查,如系替考,立即报联考办,由联考办汇总后报联考委,联考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按考试作弊处理,被替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成绩无效。 | ||
| 15.考生故意销毁试卷、答卷(考件)或者考试材料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6.考生答卷(考件)上标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 | 立即制止并取证,将考生作弊物品集中放置留证,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务办公室听候处理,并报告考生主任或副主任。 | 处理办法同(14)。 | ||
| 17.考生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考件)、草稿纸等其他作弊行为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8.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或其他应认定为作弊行为的。 | 应立即全力制止并取证,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 立即组织力量制止,并按 (10)处理,同时立即向联考委和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19.考生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或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的。 | 尽力排除干扰,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 立即组织力量制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20.考生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 处理办法同(19)。 | 处理办法同(19)。 | ||
| 21.考生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 处理办法同(19)。 | 处理办法同(19)。 | ||
| 22.接到场外举报本考场内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 | 注意观察,考试结束后,将被举报考生留下核实情况。 | 会同监考员核实举报情况,若情况属实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并由监考员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立即向联考办报告。 | ||
| 违规行为 | 处理办法 | |||
| 监考员 |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
|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考 试 纪 律 (23-35) | 23.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立即终止其当年参加考试工作,调换其他工作人员接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停止其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工作,由联考委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24.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3)。 | ||
| 25.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3)。 | ||
| 26.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擅自将试题、答卷(考件)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 者传递给他人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3)。 | ||
| 27.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以及有其他违反监考等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3)。 | ||
| 28.考试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要求,立即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调换其他工作人员接替。由联考委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29.考试工作人员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8)。 | ||
| 30.考试工作人员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8)。 | ||
| 31.考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8)。 | ||
| 32.考试工作人员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要求,立即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调换其他工作人员接替。由联考委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33.考试工作人员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或者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同办法(28)。 | ||
| 34.个别监考、考务人员发生违纪、舞弊行为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立即终止其参加考试工作,调换其他工作人员接替,并根据情况,按《国家教育考试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35.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如串岗、离岗、密封试卷或答卷(考件)不符合要求、使用通讯工具等。 | 予以提醒,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报告考点主任。 | 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处理办法同(34)。 | ||
学校地址:无锡藕塘职教园钱藕路5号
学工处:钱老师
赵老师
学校官网:www.***
微信公众号: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
公交路线:快2、4路、60路、115路、126路、161路、206路、628路
定制公交:中央车站、梅园地铁站、洛社、前洲、玉祁(周末进校园)

录取工作2014年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在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后,即安排面向普通高校对口高考的综合高中录取工作;在普通中专录取后,即安排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进行录取。在统一录取后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和其他群体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仍实行注册

填报说明1.志愿填报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选择各批次学校的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在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

录取工作2014年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在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后,即安排面向普通高校对口高考的综合高中录取工作;在普通中专录取后,即安排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进行录取。在统一录取后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和其他群体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仍实行注册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类学校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市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盐城市教育局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各职业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的承诺。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

报名流程是怎样的?答:报名流程包括:(1)报名资格审查,包括①接受报名点的资格审查,②读取身份证信息,③领取考籍号、学校代码、报名点代码,④拍照;(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3)网上填报与信息修改;(4)网上支付报名及相关费用;(5)信息确认,包括①仔细核对报名信息,②无误后由转段升学考生本人签字确认,③符合奖励政策的,还需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录取工作1.录取依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类学校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市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盐城市教育局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各职业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的承诺。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

招生计划管理高中阶段招生全市统筹,保持普职教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控制招生规模,控制班额,逐步达到省规定的教育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要求。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全口径计划进行招生,任何地区、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技工等学校,下同)面向本市参加2015年中考考生的招生计划经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

报名流程是怎样的?答:报名流程包括:(1)报名资格审查,包括①接受报名点的资格审查,②读取身份证信息,③领取考籍号、学校代码、报名点代码,④拍照;(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3)网上填报与信息修改;(4)网上支付报名及相关费用;(5)信息确认,包括①仔细核对报名信息,②无误后由转段升学考生本人签字确认,③符合奖励政策的,还需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录取工作2015年

转段升学考生如何进行报名?答:转段升学考生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3+4”分段培养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招生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14年全市中

填报说明1.志愿填报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选择各批次学校的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在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