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93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83人(含博士学位1人),具有正高职称2人,副高职称158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0.2%,学校从企业聘请了74名企业工程师、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并通过骨干带头、专才培植的梯队建设,推动教师快速成长,现有特级教师、省领军人才3人,国家、省级名师7人,市学科带头人28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30余人。
现有省名师工作室5个、市名师工作室11个;省特级教师5人、省领军人才3人,省中心教研组成员6人、市中心教研组组长及成员32人。通过深化校企合作、建设项目课程,从合作企业引进了一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兼职教师现有18人;培养有市“新333”层次名师11人,标兵7人,能手47人。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1964年,2011年8月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和连云港市旅游学校三校合并而成。
学校隶属于连云港市教育局,是一所集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中高职衔接培养、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培养模式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学校。
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前身是1978年创办的连云港市建筑技工学校,1980年10月迁入新浦区郁州路新校址。
学校主动开展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机制建设,强力推进市校企合作平台运营,修订学校《企业学院管理办法》,明确合作双方权利与义务,将企业课程嵌入教学过程,探索现代学徒制、企业学院落地落实。先后引进3家行业企业协会进校园,建成校企深度合作的专业企业学院项目12个,卫星石化学院开展第二期学员开班培养。企业学院的深入开展,内化了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向纵深发展。
(一)连云港市职教中心
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前身是始建于1964年的连云港市延安职业高级中学。
(二)连云港市旅游学校
连云港市旅游学校是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3年由连云港市总工会干部学校与连云港市商业干校合并成立
(三)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
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前身是1978年创办的连云港市建筑技工学校,1980年10月迁入新浦区郁州路新校址。
(四)三校合并
#2011年8月,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原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连云港市旅游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学校校园占地576亩,总建筑面积174000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约5905名,在编专任教师385人。设立机电工程系等七个院系,开设有汽修等39个专业。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全国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30余项荣誉称号,先后接待省内外50多批次学校领导、专家的来访与考察,先后承办省职教学会年会、省国示范电子、数控协作组会议、市德育现场会、市技能大赛等教育教学活动,从不同方面指引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学校积极参与现代职教体系构建,中高职衔接工作在区域内起到了领航作用,先后与淮海工学院等高校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专科3+3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校通过举办新疆内职班方式支持新疆地区教育,将先进的发展理念、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向薄弱地区辐射。
2018年9月27日,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2011年8月,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原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连云港市旅游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学校校园占地576亩,总建筑面积174000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约5905名,在编专任教师385人。设立机电工程系等七个院系,开设有汽修等39个专业。
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前身是始建于1964年的连云港市延安职业高级中学。
1.考试地点
机电技术实训基地二楼钳工实训一室、二室、三室、四室
2.休息地点
考生休息及送考教师休息室:食堂一楼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正式开考45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4.熟悉场地时间(在熟悉场地前30分钟抽取工位号,迟到者只能在剩余号码中抽取工位号)。
考生熟悉场地时间统一为3月18日下午14:00~15:30
5.考试检录处:101楼、102楼门厅
6.医疗服务点:设在钳工考场旁
7.举报信箱:在学校南大门门卫室
举报电话:0519-86953050、0510-83297396
8.报到接待和问询处:在食堂一楼
9、用餐服务:需在学校用餐的单位请在报到抽签时预定,盒饭每份25元。
10、场地适应性训练联系电话:张老师、吴老师
5、考点场次安排
| 专业方向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生人数 | 生源学校人数 |
| 钳工 | 3月19日 | 8:00~12:30 | 140人 |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64 江苏省陶都中等专业学校和桥校区 22 无锡立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12 江阴市华姿中等专业学校 2 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 灌南县县报生 1 江苏省东海中等专业学校 1 新沂市中等专业学校 22 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11 |
| 3月19日 | 13:30~18:00 | 136人 |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78 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 46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 12 | |
| 3月20日 | 8:00~12:30 | 139人 |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6 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周庄校区 67 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 32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 1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33 |
| 日期 | 科目 | 考试时间 | 程序及信号 | |
| 3月19、3月20日上午 | 钳工 | 8:00-12:30 | 7: 10 考生测温、检录,信号:吹哨 | |
| 7: 30 | 考生进场 | |||
| 7:45 | 宣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
| 7:50 | 启封试卷,发放考试用料,敲钢印 | |||
| 7:55 | 填写试卷姓名、看卷(图纸)等 | |||
| 8:00 | 考试开始,信号:吹哨 | |||
| 12:15 | 提醒考生 | |||
| 12:30 | 考试结束,信号:吹哨 | |||
| 3月19日下午 | 钳工 | 13:30-18:00 | 12:40 考生测温、检录,信号:吹哨 | |
| 13:00 | 考生进场 | |||
| 13:15 | 宣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
| 13:20 | 启封试卷,发放考试用料,敲钢印 | |||
| 13:25 | 填写试卷姓名、看卷(图纸)等 | |||
| 13:30 | 考试开始,信号:吹哨 | |||
| 17:45 | 提醒考生 | |||
| 18:00 | 考试结束,信号:吹哨 | |||
| 违规行为 | 处理办法 | |||
| 监考员 |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
| 考 生 考 试 违 纪 (1-9) | 1.开考后,考生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将违规所带物品集中统一放置,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员签字确认并通知违纪考生,同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报联考办,并由联考办汇总报联考委。联考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 | |
| 2.考生未在规定的座位(工位)参加考试的。 | 首先核实考生身份,核查答卷上所填写姓名、考号是否为该考生本人。如系考生坐错座位,立即纠正并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员签字确认并通知违纪考生,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1)。 | ||
| 3.考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立即制止,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员签字确认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1)。 | ||
|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 处理办法同(3)。 | 处理办法同(1)。 | ||
| 5.考生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处理办法同(3)。 | 处理办法同(1)。 | ||
| 6.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 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处理办法同(3)。 | 处理办法同(1)。 | ||
| 7.考生将试卷、答卷、草稿纸、考件等考试用纸(件)带出考场的。 | 立即制止并取证,追回考生带出的考试用纸(件),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1)。 | ||
| 8.考生用规定以外的笔、纸、工件答题或者在答卷(考件)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考件)上标记信息的。 | 首先核实考生身份,核查答卷上所填写姓名、考号是否为该考生本人。立即制止,如实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1)。 | ||
| 9.考生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予以制止,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通知违纪考生,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根据情节,处理办法同(1),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 违规行为 | 处理办法 | |||
| 监考员 |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
| 考 生 考 试 作 弊 (10-22) | 10.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物品)参加考试的。 | 立即制止并取证,将考生作弊相关物品集中统一放置留证,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通知作弊考生,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并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报联考办,由联考办汇总后报联考委,联考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按考试作弊处理,该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成绩无效。 | |
| 11.考生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2.考生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考件)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操作)提供方便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4.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立即制止并取证,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务办公室听候处理,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详细调查,如系替考,立即报联考办,由联考办汇总后报联考委,联考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按考试作弊处理,被替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成绩无效。 | ||
| 15.考生故意销毁试卷、答卷(考件)或者考试材料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6.考生答卷(考件)上标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 | 立即制止并取证,将考生作弊物品集中放置留证,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务办公室听候处理,并报告考生主任或副主任。 | 处理办法同(14)。 | ||
| 17.考生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考件)、草稿纸等其他作弊行为的。 | 处理办法同(10)。 | 处理办法同(10)。 | ||
| 18.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或其他应认定为作弊行为的。 | 应立即全力制止并取证,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 立即组织力量制止,并按 (10)处理,同时立即向联考委和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19.考生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或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的。 | 尽力排除干扰,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 立即组织力量制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20.考生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 处理办法同(19)。 | 处理办法同(19)。 | ||
| 21.考生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 处理办法同(19)。 | 处理办法同(19)。 | ||
| 22.接到场外举报本考场内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 | 注意观察,考试结束后,将被举报考生留下核实情况。 | 会同监考员核实举报情况,若情况属实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并由监考员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立即向联考办报告。 | ||
| 违规行为 | 处理办法 | |||
| 监考员 |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
|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考 试 纪 律 (23-35) | 23.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立即终止其当年参加考试工作,调换其他工作人员接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停止其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工作,由联考委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24.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3)。 | ||
| 25.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3)。 | ||
| 26.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擅自将试题、答卷(考件)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 者传递给他人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3)。 | ||
| 27.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以及有其他违反监考等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3)。 | ||
| 28.考试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要求,立即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调换其他工作人员接替。由联考委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29.考试工作人员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8)。 | ||
| 30.考试工作人员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8)。 | ||
| 31.考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办法同(28)。 | ||
| 32.考试工作人员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要求,立即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调换其他工作人员接替。由联考委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同时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33.考试工作人员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或者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处理同办法(28)。 | ||
| 34.个别监考、考务人员发生违纪、舞弊行为的。 |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或副主考。 | 立即终止其参加考试工作,调换其他工作人员接替,并根据情况,按《国家教育考试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 ||
| 35.个别监考员不履行职责,如串岗、离岗、密封试卷或答卷(考件)不符合要求、使用通讯工具等。 | 予以提醒,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报告考点主任。 | 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处理办法同(34)。 | ||
学校地址:无锡藕塘职教园钱藕路5号
学工处:钱老师
赵老师
学校官网:www.***
微信公众号: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
公交路线:快2、4路、60路、115路、126路、161路、206路、628路
定制公交:中央车站、梅园地铁站、洛社、前洲、玉祁(周末进校园)

有很多学生会在连云港市职教中心和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二个学校中做选择,究竟是报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好,还是报连云港市职教中心好呢?小编从以下几方面给大家做个分析:(1)学校是不是重点学校(国家重点、省重点、市重点);(2)对比连云港

学校简介连云港市腾达职业培训学校创办于2005年,是连云港市第一批注册成立的职业培训学校。腾达秉承创造“一流教学,一流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连云港市乃至苏北地区的职业培训资格教育与企业内部管理能力提升的内部培训。成立至今腾达累计运作各种培训项目近千例,为企业输送人才近万名,为连云港地区几百家企业做过各类培训。腾达总结多年的培训经验,将企业内外部培训有机结合,建立的培训体系既具有系统性、科学性,更

连云港市旅游学校连云港市旅游学校是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3年由连云港市总工会干部学校与连云港市商业干校合并成立学校历史(一)连云港市职教中心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前身是始建于1964年的连云港市延安职业高级中学。(二)连云港市旅游学校连云港市旅游学校是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3年由连云港市总工会干部学校与连云港市商业干校合并成立(三)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连云港市高

学校简介我校是连云港市唯一一所正规的培训及考核鉴定中心.师资力量雄厚,设备一流,全市资深厨师传授中高档菜肴800多道,包教会,食宿免费.我校保证学员能天天上手,毕业后由市劳动局名厨就业训练中心统一安排工作.友情提示各位家长,一定要先参观、考察再报名,如学校的刀工房、实操教室、翻锅沙塘、烹饪书刊、阅览室及住宿环境和设备。承诺,我们的费用将是全市低价,如果你有下岗证我们将免费为您培训,没有下岗证

办学成果通过教科研奖励方案,提高高质量教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鼓励教师在核心期刊、主流期刊发表文章,申请省规划、重点课题。鼓励更多教科研成果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科研成果的评比并获奖。在市教科所牵头的市中小学“十三五”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中,3个项目获三等奖。教师发表论文102篇,其中北大核心期刊3篇。市级以上论文、案例获奖20篇,市级及以上在校课题63项,校级课题39项,获国家专利2项。校合并#2

学校简介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1964年,2011年8月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和连云港市旅游学校三校合并而成。学校隶属于连云港市教育局,是一所集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中高职衔接培养、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培养模式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学校。学校历史(一)连云港市职教中心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前身是始建于1964年的连云港

办学实力腾达师资体系由著名教授、管理专家和职业讲师构成,每位成员都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以专业的态度,提供培训需求诊断、培训方案设计、培训体系建立、企业大学建设等系统完善的人才培养解决方案,帮助组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才资源。作为连云港市职业教育的先行者,我们把为组织的人才培养提供实效性的解决方案作为历史使命,致力于打造知识创造财富的第一平台。学校简介连云港市腾达职业培训学校创办于2005年,

连云港市职教中心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前身是始建于1964年的连云港市延安职业高级中学。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全国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30余项荣誉称号,先后接待省内外50多批次学校领导、专家的来访与考察,先后承办省职教学会年会、省国示范电子、数控协作组会议、市德育现场会、市技能大赛等教育教学活动,从不同方面指引区域职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93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83人(含博士学位1人),具有正高职称2人,副高职称158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0.2%,学校从企业聘请了74名企业工程师、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并通过骨干带头、专才培植的梯队建设,推动教师快速成长,现有特级教师、省领军人才3人,国家、省级名师7人,市学科带头人28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30余人。现有省名师工作室5个、市名师工作室11个;省特级

学校历史(一)连云港市职教中心连云港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前身是始建于1964年的连云港市延安职业高级中学。(二)连云港市旅游学校连云港市旅游学校是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3年由连云港市总工会干部学校与连云港市商业干校合并成立(三)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连云港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前身是1978年创办的连云港市建筑技工学校,1980年10月迁入新浦区郁州路新校址。(四)三校合并#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