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填报志愿等工作,由学校所在市、县教育局职社处(或招办)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2.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是专门为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开辟的一条升学渠道,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对口单招考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职教事业有序、健康的发展,各地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各市、县(区)教育局职社处(招办)、有关中职学校对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应严格把关,层层负责,并实行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各市、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市上报考生信息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其中如果是普通高考考生,还要将其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学籍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取对口单招报考资格等违纪情况,如实写入该考生今年参加普通高考的诚信记录。
3.考生报名时须统一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信息采集表》。市、县教育局职社处(招办)要派专人进行认真指导和核对,确保考生信息采集准确无误。报名信息采集后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核对签字后上交、存档,一份留考生本人保管。
4.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10日,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8日至10日。
5.报名、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市教育局职社处(招办)应根据报考条件、资格等认真复核,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相关数据和材料:
(1)、向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上报以下电子信息:
①3月15日前上报报考艺术、烹饪、旅游管理、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信息库。
②3月25日前上报考生报名信息库和照顾考生信息库(按06年对口单招照顾政策执行)。
③5月20日前上报考生志愿信息库。
(2)、3月2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上报以下材料:
①考号编排、考场、考点情况报表。
②试卷需要袋数报表。
③照顾考生获奖材料的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
6.经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市教育局职社处(招办)发给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证》。

2.烹饪专业报名时间、地点:3月29日到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扬州市盐阜东路1号)报名,3月30日至4月1日考试。加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科目,专业理论考试科目两科:《营养卫生与烹饪原料》和《烹饪理论基础》;技能操作考核分为红案和白案各三科(由考生任选红案或白案)。报名时间、地点:3月29日到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扬州市盐阜东路1号)报名,3月30日至4月1日考试。加试内容包

(1)、向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上报以下电子信息:①3月15日前上报报考艺术、烹饪、旅游管理、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信息库。②3月25日前上报考生报名信息库和照顾考生信息库(按06年对口单招照顾政策执行)。③5月20日前上报考生志愿信息库。

特殊专业加试报考艺术、烹饪、旅游管理和学前教育等特殊专业的考生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有关高校报名、考试。报考艺术、烹饪、旅游管理和学前教育等特殊专业的考生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有关高校报名、考试。

1.艺术类报名时间、地点:3月30日到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报名,3月31日、4月1日(加试科目为非素描、色彩的专业)考试。考试内容为:艺术专业:素描(半身人像(含手)写生)和色彩(静物默写),均用4开画纸;音乐学专业:视唱和演奏(或演唱);表演专业:朗诵和表演(命题小品);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基本功和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语音和语言表达。报名时间、地点:

专业综合技能考核1.专业综合技能考核是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综合技能考核。2.专业综合技能考核由各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必须在3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3.专业综合技能考核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及格

1.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每生缴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28元。承办报名考试工作的市教育局职社处(招办),请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按每生51元的标准上缴省教育考试院。

①3月15日前上报报考艺术、烹饪、旅游管理、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信息库。

②3月25日前上报考生报名信息库和照顾考生信息库(按06年对口单招照顾政策执行)。

2.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另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报名费20元;专业加试费:两科,每科60元)。

报名、填报志愿1.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填报志愿等工作,由学校所在市、县教育局职社处(或招办)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2.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是专门为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开辟的一条升学渠道,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对口单招考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职教事业有序、健康的发展,各地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以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