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2008年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全国(省)统考申报条件(心理咨询师除外)。(一)五级申报条件:1、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2、经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二)四级申报条件:1、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以中等职业层次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申报四级的资格考试。(三)三级申报条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高级技师高评。1、获得劳动保障行业部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2年以上的;2、获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证书并取得劳动保障行业部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3、获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同时具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五是稳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前三季度,全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为956.9万人(去年同期为884万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为813.6万人(去年同期为751万人),其中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16.4万人(去年同期为15.4万人)。

三是实施技工院校扩招计划。以“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为主题,各地集中开展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周活动,扩大了技工院校影响。

一是认真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前三季度,全国共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000多万人次。

六是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立法进程。今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各界对此持肯定态度。据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一步将继续抓好特别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的指导力度;稳步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举办第二期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继续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工作,尽快公布第一批技能人员职业准入类职

四是加强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实施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项目,在数控机床维修新技术等5个专业培养了600名“一体化”高技能教师,在部分技工院校启动“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通用职业素质训练课程实验工作。

二是加强对培训的规范管理。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从加强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培训过程监督、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等方面,规范培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