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
| 新疆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12 |
| 甘肃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信学院) | 理科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612 |
| 云南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校本部)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57 |
| 贵州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信学院)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30 |
| 四川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61 |
| 海南 | 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信学院) | 综合 | 本科批 | 普通类 | 735 |
| 广西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5850元/年,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41 |
| 广东 | 电子信息类(非定向)(080701.电子信息工程+080703.通信工程+080712.电磁场与无线技术)(办学地点:校本部)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58 |
| 江西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45 |
| 福建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54 |
| 安徽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5850元/年;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58 |
| 上海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专业) | 综合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63 |
| 黑龙江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38 |
| 吉林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23 |
| 山西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41 |
| 天津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校本部)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90 |
| 北京 |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5850元,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综合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45 |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
| 四川 | 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13 |
| 海南 | 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综合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80 |
| 广西 | 电子信息类(5850元/年,包含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81 |
| 广东 | 电子信息类(非定向)(08071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80703.通信工程)(办学地点:校本部)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16 |
| 江西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0 |
| 安徽 | 电子信息类(5850元/年;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14 |
| 吉林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23 |
| 辽宁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34 |
| 山西 | 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80 |
| 天津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校本部)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45 |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09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44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学科进入A+,A类学科14个,B+及以上学科33个。8个学科入选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700余人,其中教授1400余人,副教授1400余人;教师中有院士20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5人,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0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9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3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9个。
学校贯彻建设“学生、学者与学术的大学”的教育思想,秉承“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坚持“一流教学一流本科”的建设目标,采取多种举措,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完善充满活力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几十年来,70余万毕业生走向社会,遍布全球各行各业。
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国家脉冲强磁场科学中心、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和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等国家重大科研基地,还拥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1个国家医学中心、2个国家专业实验室、1个“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6个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一批省部级科研基地。
学校坚持“以服务求支持,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思路,学研产相结合,与地方政府、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通过设立驻外研究院、共建技术研究中心等方式开展校地校企科技合作,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41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所高校和机构开展友好合作。工程科学学院是全国首批四个国际化示范学院之一,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被列为中欧建交40周年40个典型案例之一。
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是湖北省乃至中南地区的医疗诊治中心。附属梨园医院突出老年病学的特色,是湖北省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正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秉持“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敢于竞争,善于转化,聚精会神,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开创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的一种政策性商业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比例大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0%,需要在我校办理国家助学款的同学请入校时准备好以下资料:
(1)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或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要求盖章的原件;
(2)学生需知道父母的身份证号,未成年人(未满18岁)须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 生源地助学贷款
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在全国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措施,两者相互补充,对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校交学费的开户行: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市喻家山支行;开户名:华中科技大学;账号:5625 5753 9543
● 学费减免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学校每年减免他们学费,并对他们学习、生活各方面给予大力资助。
● 学校勤工助学制度
学校每年投入500万元,设立3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学生勤工助学。通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学生自食其力的能力,使其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 特别困难补助
对于学生中有临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学生,除奖、贷、勤等措施外,学校每年还拿出一定的资金发放特别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分为两种: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临时补助用于学生发生意外情况时发放。
学校郑重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同志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教育的传统,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30多万优秀人才。
学校下设28个教学科研单位,79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备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的高等教育体系。目前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500余人,研究生12000余人,国际学生1100余人。现有教职工3500余人,专任教师190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97人,博士生导师352人,现有专兼职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65人。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中国语言文学和物理学等18个专业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学校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中心)67个,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5个。此外,学校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研究基地15个。定期公开出版专业刊物26种。
学校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现代人才培养思想,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有机结合。学校现有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历史学、物理学),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6门,湖北省品牌专业17个,是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和教育部信息化试点高校。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2013年,教育部对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得到充分肯定。2018年,“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重构与探索实践”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多年来,学校形成了“博学、博爱、博雅”的“三博”校园文化,近120个学生社团活跃其中,“创新杯科学文化节”“树人杯艺术文化节”“博雅大讲堂”“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桂苑之歌”等成为我校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武汉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舞台。学校实现了校园无线网络及学生宿舍空调全覆盖,图书馆馆藏面积46857平方米,藏书300余万册,并具有先进的“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与服务系统”,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科技和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学术联系,大批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讲学。出国(境)研修、参加国际会议、开展合作科研的教师人数持续攀升。与国外大学共建四所孔子学院,积极选派汉语教师及志愿者赴国外开展汉语教学,传播中国语言与文化。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的国际学生来自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全体华中师大人正以昂扬的斗志,为早日将华中师范大学建成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体系。学校设有近40项奖助学金。师范专业的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还发放4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每年还有近30%的师范生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最高额度8000元。每年有70%左右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可获得400-8000元不同标准的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新生,学校设置了“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给予不同类型的资助。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均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1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既可为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又可为学生提供锻炼、实践的平台。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内容如下:
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政府贴息,用于借款人在就读学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校与中国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顺利。自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我校累计共有9721人次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累计近1.5亿元。目前,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材料齐全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获批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限于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借款学生须在毕业后24个月内开始分期还款,六年内必须还清。
利息支付方式: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办理方式:学生进校后提交个人申请、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注:以上材料需在开学前做好准备)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金融机构已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利息支付方式: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办理方式: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领取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在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勤工助学基本情况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办公室,专门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目前,我校已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500多个,每个岗位学生每月可获100-260元不等的酬金。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考核合格均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积极开拓校外市场,每年可提供3000多个有保障的校外家教或兼职岗位。
2007年,学校成立了学生勤工助学委员会,它以“立足校园、回报社会、服务同学”为宗旨,主要是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该委员会下辖管理部、市场部、家教部、清洁部、报亭部、贷款部、志愿服务部、文印部、宣传部、调研部、爱心超市部、活动中心部等12个部门,为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搭建了一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全新平台,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我校为新生报到开辟了“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经批准收取的代收费(含只能部分缴清者),且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所开贫困证明的新生,在其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类型的资助,确保其均能顺利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所欠的学费和住宿费将主要通过申请助学贷款解决。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本科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2010年就业率为95.72%。
就业单位流向:以教育系统和企事业单位为主
每年25%以上的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继续深造。签约就业的毕业生中,55%以上在教育系统就业(其中到重点基础教育单位的占50%以上,到高校工作的约占5%),35%到企业工作(其中被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录用的毕业生约占10%),6%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见图一)。
就业地区分布:中部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流向比例大
我校每年签约就业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其中45%在中部地区工作,20%流向珠江三角洲地区,10%流向长江三角洲地区,6%分布在环渤海经济区,8%到京、沪、津、渝等直辖市就业。每年在中部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的学生占80%以上(见图二)。
就业新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毕业生优质就业
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就业指导中心作为“三个中心”(学校信息反馈中心、人才营销中心、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作用,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为手段,促进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教育部简报》2009年、2010年分别以《华中师范大学多管齐下全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华中师范大学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推进毕业生优质就业》为题全文刊发了我校做好就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促培养。学校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了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白皮书,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闯市场。学校构建了以“周五双选会”为主的校园招聘市场体系和以本校就业网、中南高师院校就业网为依托的无形市场体系。2010年,来校招聘的单位较上年增长10%;提供的岗位需求与毕业生人数之比达10:1以上。历年来,60%以上的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会成功求职。
——建基地。学校在全国200多个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就业实习、实训和见习基地,形成了“立足湖北,辐射中南,面向全国”的基地体系。其中,以“师范生实习促就业计划”和“非师范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建成的基地,60%以上的实习生被直接录用。
——强指导。学校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公共课,构建了“2+1+X”全校公共课程体系,实现生涯辅导和就业指导“前移”。此外,还成立了职业发展研究中心,为学生开展团体辅导与个性化指导,形成了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的职业咨询辅导与研究体系。
社会评价: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多个行业涌现先进典型
我校毕业生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欢迎。多个用人单位认为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工作踏实勤奋,适应性强”。
我校素有“中南地区教师培养的摇篮”的美誉。湖北省60%以上的特级教师,毕业于我校。从我校出去的一大批国际奥赛金牌教练、省级名师、市级名师,活跃在全国各地教育战线,此外,在经济、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很多校友成为业界精英和高层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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