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历史类 | 建筑室内设计(非定向) | 广东 | 专科批 | - | 268 | 251523 |
| 物理类 | 建筑室内设计 | 重庆 | 专科批 | - | 180 | 98954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湖南 | 专科批 | - | 236 | - |
| 文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湖南 | 专科批 | - | 269 | - |
| 理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广东 | 专科批 | - | 251 | 339403 |
| 文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广东 | 专科批 | - | 258 | 232229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湖南 | 专科批 | - | 207 | 206255 |
| 文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湖南 | 专科批 | - | 200 | 145861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湖南 | 专科批 | - | 205 | 198890 |
| 文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湖南 | 专科批 | - | 200 | 138717 |
| 文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广东 | 专科批 | - | - | - |
| 文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广西 | 专科批 | - | 399 | 49531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湖南 | 专科批 | - | 215 | 187192 |
| 文科 | 建筑室内设计 | 湖南 | 专科批 | - | 200 | 126185 |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建筑室内设 计、制图、工程造价与管理基本知识,具备室内设计、陈设艺术设计、室内工程概预算能力, 从事住宅空间、公共空间的方案设计、施工图绘制和效果图制作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 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建筑室内设计与施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室内设计、资料岗位群,从事室内 设计、陈设艺术设计、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有较高的美学修养和艺术造型能力;
3.具有较强的室内设计、效果图制作、施工图绘制能力:
4.具有室内材料选择与应用、构造与施工工艺设计能力;
5.具备初步的室内工程计量与计价的知识与能力;
6.具备初步的室内声、光、热配合设计的知识与能力;
7.具有较强的公共、住宅室内空间设计和室内陈设艺术设计能力;
8.掌握室内设计、陈设设计、识图与制图、效果图制作、材料与构造相关理论知识。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室内设计制图、室内设计构造与施工、居住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室内陈设设计、 室内工程概预算、室内工程项目管理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室内设计施工图绘制、室内设计效果图制作、室内设 计材料选择与应用、室内设计构造与施工、室内陈设设计、居住空间设计、专题空间设计、 室内工程项目管理等实训。
在校外写生基地、室内设计、施工等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制图员 资料员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无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建筑学环境设计风景园林
学 院 简 介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中心城区冷水滩区,位于湘江河畔,邻近永州高铁站、零陵机场和高速路口,人文厚重、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占地300余亩,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有各类先进实训设备近3600台(套),实习实训设备充裕。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过硬实践操作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35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60人,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融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于一体,全面推行“1+X”证书制度,设有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公共课部、思政部“五系两部”。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年来先后在湖南省第一届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中荣获一等奖8个,位居36个省直及市州所有参赛单位之首;全国第二届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湖南省选拔赛中荣获一等奖6个,其中3人(占全省1/3)代表湖南出征国赛荣获一等奖1个(中部地区仅有的1个)、三等奖2个;荣获第八届“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决赛一等奖1个,在湖南省高职院校技能竞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信息素养大赛、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各类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紧贴国家需要和市场需求开设机电一体化、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服装与服饰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等十多个热门专业。毕业生可优先入伍、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及通过“专升本”考试实现学历晋升;学院强化校企合作,与中芯国际、吉利汽车等国内知名企业先后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共建实训设施完善、性能先进的实训室60多个,为学生学习和毕业生就业提供了保障,是广大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学府。面向未来,学院秉承“修德、励能、笃行、自强”的校训,立足永州,服务湖南,面向全国,不断推进学院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
我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额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最高额每年5000元。学院还设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干部奖及其他单项奖学金。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求学深造的愿望,并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学院加大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的救助力度,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优秀的贫困学生提供:
1、奖学金;
2、助学金;
3、勤工俭学;
4、国家助学贷款。
2008年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68万元,享受面占学生总数的4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将《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评判标准(样本),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专业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二、从2009年起,各省(区、市)均应为本行政区域内报考美术类专业(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省级统一考试,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及考试评分参考另文通知。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省级统考须在2009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
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须在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三、省级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省级招办应于2009年1月31日前完成本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包括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省级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省级统考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省级招办应提前向有关招生学校通知具体查询办法。符合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专业考试或自行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试条件的招生学校,须将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自觉接受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对本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将校考合格名单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二)要求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四、招生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我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五、严肃查处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各种违规行为。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对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学校须及时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通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各省级招办要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组织专业考试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附件:
一、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二、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略)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各省(区、市)应在2009年1月1日前完成本地区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报名工作。
二、计划编制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4.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高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分文科、理科或文理综合编制。
5.对计划量较小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在一些省份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适度减少生源省份的数量,相对集中编制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应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做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6.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的时间及工作要求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招生简章
7.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文理兼招的艺术类招生学校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招生学校应在2009年1月31日前,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招生考试机构,下同)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招生学校及省级招办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考试
8.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
9.各省级招办均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各省级招办须根据本办法制订本省(区、市)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10.省级统考应于2009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省级招办负责将省级统考成绩及成绩分布情况告知考生本人、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向合格考生发放省级统考合格证书。省级招办还应向招生学校提供包括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省级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省级统考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11.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12.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校考须在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指定的考点范围内进行,并接受当地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所有跨省设点考试的高校须于2009年1月1日前向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校考地点。各省级招办应于1月31日将在本地设点的省外高校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13.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省级统考专业的考生应根据有关省级招办提供的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校考考生名单。校考应于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学校负责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招生学校须于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获准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也可根据考生省级统考成绩及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于4月15日前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14.艺术类专业考试应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15.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16.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五、填报志愿
17.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若招生学校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以其户籍及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18.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六、录取
19.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20.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1. 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2.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安排在各省(区、市)本科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
23.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须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相关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学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
24.对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学校,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可按照相关工作规程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商有关招生学校确定。招生学校必须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5.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七、其他
26.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级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省级招办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7.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招生学校须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所有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8.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9.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来源:教育部网站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建筑室内设计学费:46001.2022年建筑室内设计学费:4600;2022年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湖南建筑室内设计物理类专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是公办专科(高职)专业。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在湖南省理科排名第10。湖南省开设理科建筑室内设计院校排名在前面的院校: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

十一建筑室内设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能与职业素养掌握室内设计相关规范与标准能主动适应室内设计方法与技术设备更新熟悉室内装饰行业设计软装搭配管理实工流程并具备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3空间设计家具设计模型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软装搭配等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为180分(物理类)。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地区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建筑室内设计重庆物理类专科批普通类1809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学费:46001.2022年建筑室内设计学费:4600;2.2021年建筑室内设计(办学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外语要求:不限。)学费:4600;3.2020年建筑室内设计学费:4600;202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为180分(物理类)。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建筑室内设计物理类专科批普通类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专科(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为268分(历史类)。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建筑室内设计(非定向)历史类专科批普通类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为236分(理科)。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0建筑室内设计理科专科批普通类建筑室内设计文科专科批普通类2690建筑室内设计专

1.分数线:建筑室内设计(非定向)(办学地点:校本部)为268;2.学费:建筑室内设计(校本部)为4600;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校本部专业及学费学校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学费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为广东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68,最低位次是251523、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80,最低位次是98954。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1.2021年建筑室内设计录取分数线类型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