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07 | - |
| 高职排名 | 567 | 64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4 | 412416 | -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7 | 25699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1 | 438746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2 | 16258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3 | 85451 | 150 |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0年秋,始名河南省财政厅粮食干部培训班,始建于当时的河南省省会开封。伴随着新中国前进的步伐,学校1953年迁址于郑州,1965年成立河南省粮食学校,1997年更名为河南省经济贸易学校,2004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建校70余年来,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科学管理、内涵建设、提质提优”的新发展理念,严守“厚德强能、明理笃行”的校训,在一代代工贸人的精心铸造下,逐渐形成了“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中国粮食行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多万名优秀人才,被誉为“粮食人才的摇篮”。
(一)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区)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
1.高职高专批和对口专科批
(1)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在分科类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按照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
2.提前批艺术专科须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省教育考试院(省级招办)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录取成绩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先后顺序,逐次比对,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相关招生的政策规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五)录取结果及录取信息公布渠道为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hngm.edu.cn/
一、提前批艺术专科须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省(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录取成绩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一)广告艺术设计专业
录取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二)音乐表演专业
录取成绩=专业主科成绩
三、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先后顺序,逐次比对,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一)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时实行学费缓交,直接入学;
(二)入学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学费减免;
(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 (受助学生人均3300元);
(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规定提供适当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补贴每月最高480元;
(五)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学费、住宿费之和,在校期间免除贷款利息;
(六)对应征入伍学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的国家资助政策;
(七)对退役士兵执行国家关于退役后教育免学费资助。
(八)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按照资助政策的要求向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二级学院提出相应资助申请,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二级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资助。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陕西机电职院)创办于1986年,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合署办学的国家级重点中职、首批改革发展示范校——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和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学校地处炎帝故里、西部工业重镇、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以爱国、文化、管理、课堂、实践、读书、体育、美育、劳动为核心的“九维育人”模式,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首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首批国家和陕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院校”;成为“国家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电子职教集团”和“宝鸡市现代装备制造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师生在国家和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争金夺银,荣获国家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20多项,团体总分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
国家助学金:3800-28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6000元/年)。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月。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