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27 | 237 |
| 高职排名 | 305 | 5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2 | 202818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4 | 129470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026亩。始创于1958年,2004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省卓越高职院建设单位、国家(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国家会计双师培训基地、湖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省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省“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
专业及收费
经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共开设24个专业方向,其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
系部 |
专业名称(含方向)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年) |
备注 |
会计系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3850 |
省示范特色专业 |
大数据与会计(工程预决算方向) |
3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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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方向) |
3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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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审计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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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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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管理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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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系 |
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 |
4600 |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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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60 |
教育部示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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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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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60 |
教育部合作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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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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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系 |
电子商务 |
3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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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3500 |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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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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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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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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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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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技术应用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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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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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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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智能技术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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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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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系 |
现代物流管理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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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技术 |
4600 |
注:此收费标准已经衡阳市发改委批准,如有变动,以省、市发改委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院设有500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并设有学生自主创业、勤工俭学等多种保障机制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办学历史: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山西省2000年首批开始招收高职学生的院校之一,2008年整合新的资源增设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师资力量:现有教师24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名。2名省级教学名师,7名省级“双师型”教师。
学院设施:图书馆、体育场、报告厅、校园网等公共基础设施;46个校内实践教学基
地、1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人才培养:建院至今,累计为全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学历层次的经济管理人才20000余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30000人,各类高素质的应用技术人才14000余名,其中不少校友已在经济管理部门担任要职或成为业界精英。
普通高职学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能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帮助解决部分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我院特制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细则》
一、 资助对象:
特困生基本条件:
1、 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军烈属子女。
2、 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 单亲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 其他特殊原因。
贫困生基本条件:
1、 父母有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卧床丧失劳动力。
2、 父母双方下岗,低保家庭。
3、 农村及贫困山区家庭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4、 其他特殊原因。
二、勤工助学:
学院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带有帮困性质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助困保学”基金
“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父母、家庭突发重大国家事故(如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突然亡故等各种意外突发事故),使学生本人在求学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急需救助者,可以申请资助,特困生或贫困生优先考虑。“助困保学”基金还用于新生报到期间的“绿色通道”,确保新入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优先帮助新入校的特困生解决吃饭、被褥等事宜。“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的暂时急需帮助的生活经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