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符合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均须在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户籍地区范围内,且考生本人须具有在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户籍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须具有在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考生户籍、学籍所在地须在同一县(市);5.高考成绩(特征成绩)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其中填报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特征成绩)要求达到辽宁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专项计划志愿与本科第一批B段的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院校志愿不能兼报。考生填报了专项计划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一批B段“征集志愿”。
特殊考生的报名。
(1)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并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2)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符合教育部和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的条件要求的高二及以下年级的学生。(3)报考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有关高校报考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4)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
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2.因录取时间重叠,有些志愿不能兼报,具体如下:(1)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2)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与本科第一批B段的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院校志愿不能兼报。(3)考生填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不能兼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及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4)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或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5)考生填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志愿及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6)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三批的“征集志愿”。(7)考生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一批B段“征集志愿”。3.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含试点学院)招生院校志愿填报在自主(试点学院)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段)平行志愿的A志愿。4.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只招收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且不进行“征集志愿”补充补录。
报名及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21日,每日8:30-21:30,4月22日8:30-16:00截止。(2)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9年4月22日9时至26日16时截止,每日工作时间办理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办法
补报名工作仍实行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相关政策和报名办法,请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网站,查看《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2019年10月22日印发)。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前,及时与户籍地招考机构电话预约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时间。
志愿设置
1.我省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院校;专科提前批院校;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2.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3.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包括其他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第四批包括高职(专科)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除第一批录取院校外,其他艺术类各批次录取院校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设3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第三批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试点学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试点学院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2015年,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有关高校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有关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4.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第一批的其他录取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设置如下:(1)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次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提前批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2)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类“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各批次设一个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附件1),清晰、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填写(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保持畅通状态,省招考院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将考生成绩通过此号码进行短信推送),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还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2015年辽宁省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只须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在“阳光高考”平台确认前,我省对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具体事宜另发通知)。经确认的合格名单在省、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经招生院校、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公示、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包括免试),录取前根据省招考办公布的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代号填报志愿,考生根据相关条件选报一所院校,志愿填报在普通类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栏内。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报院校志愿在院校、专业所属相应批次投档前,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考生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
报名时间、报考费
1、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1月28日。考生报名时按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黑招考办研招【2014】3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3、考生报名名单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指纹信息等相关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考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认真阅读,充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