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
| 高职排名 | 428 | 4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7 | 156102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2 | 71501 | 180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建校于1946年,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创建的第一所公安教育训练机构,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亦是我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
自1978年开始公安专业学历教育以来,学院经历了多次改革与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类型结构由最初的中专教育、到与黑大联合办学的专科教育、再到独立办学的高等职业教育以及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阶段,现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特色鲜明的办学格局。特别是近年来,学院坚持从严治学,首创研发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公安教育发展探索出了新路,得到公安部和基层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为我省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文件精神,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标准,参加全国统一录警联考,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会同黑龙江省公安厅,结合实际确定入警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组织职位选择工作。笔试、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须到高考志愿录取的市(地)公安机关入警就业。新录用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0451-88126111、0451-88126210、0451-88126212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广西省立医院护士助产学校,历经广西省立医院护士助产学校、广西省立南宁高级护士助产职业学校、广西省第一护士助产学校、广西省第一卫生学校、广西省南宁卫生学校、广西省南宁第一卫生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卫生学校、广西卫生专科学校、广西南宁药剂检验学校、广西卫生学校、广西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等发展阶段;广西药科学校始创于1972,历经广西医药研究所附属中草药训练班、广西中医药研究所附设中草药学校、广西药科学校等发展阶段;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始创于1965年。 学院是广西目前唯一的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广西全科医学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培训基地。
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招生办公室电话: 0771- 5616464 2847911
传真:0771-5616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