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学科基础理论,掌握机械设计、制造工艺、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化施工与设备管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工程特色明显的高级复合型技术人才。学生受到现代机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能够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行业从事机械产品的设计、制造、应用研究,也可在其他生产领域从事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图学、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工程材料、机械制造基础、液压与气动、电路与电子技术、微机原理及应用、自动控制理论、CAD/CAM技术、数控技术、机械测试技术、工程机械与施工管理等。
实践课程内容包括:认识实习、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
1、机械制造企业。从事产品设计开发,制造工艺(加工过程或生产流程)设计,工艺设备设计及技术改进,生产的组织和管理,设备维护修理,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员工的教育培训,产品销售;
2、电气电子行业。从事电气电子设备(机械部分的)结构设计,生产设备调试、机械维护、维修等运行管理,生产安全管理;
3、建筑及工程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路桥、水利等工程的机械化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运行组织、维护、维修;
4、机械、电子、化工、煤炭等设计院所。从事产品中与机电专业相关的配套部分设计,产品的实验、试验;
5、政府的相关部门。从事机械、电气产品质量检测、质量鉴定;
6、各类学校。从事教学、培训、实习指导、实验室实验指导、管理等;
7、物业公司。从事物业管理中的机电设备、运行、检查、维护、维修及日常管理;
8、销售公司。从事与专业相关的机电产品的宣传、销售。
合肥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前身是2003年6月设立的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12月,转设为独立设置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合肥城市学院”。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责任使命,坚守“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办学宗旨,秉持“明德、爱国、善进、匠心”校训精神,确立“质量为本,内涵发展,强化特色,追求卓越”办学理念和“立足安徽、面向全国,融入长三角、服务城镇化”办学定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思路和办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明确“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思路,初步形成了“3+1”和“理实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学校规划占地面积近1000亩,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现有滨湖和北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美丽巢湖之滨的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和滁河干渠之畔的合肥北城岗集镇,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荣获“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0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0%以上。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及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部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卓越教学新秀10余人。学校现有各类实验室80余个。设有徽派建筑构件文化研究中心、城市空间景观与智能养护技术中心、江淮建筑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在全省率先建成校内光伏发电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科研平台,与吉利汽车合作共建“新能源汽车”实验实训基地。学校图书馆建有先进的文献信息系统,馆藏文献资源总量达65万册,电子资源60万种。
学校现有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艺术系、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4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研部2个教学部,设有32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28个),涵盖工、管、艺三个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工、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重视教学研究对教学改革的引领作用和科学研究对教学的促进作用,教学科研协调发展,在质量工程、科学研究、大学生学科与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近年来,获批省级一流专业3个,通过省级专业评估18个;获批立项省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0余项;完成各级科研项目、横向课题、专利1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编写专著、规划教材等200篇(本)。近年来,我校学子在国际性、全国性以及省级以上主要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等赛事中,获得奖项500余项。其中,UIA-HYP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二等奖,创造了安徽省高校在该项赛事中最好成绩,在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艾景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安徽省电子类专业水平测试赛等竞赛中,以及全省大学生篮球、羽毛球和艺术、美术作品展等赛事中获得的奖项成绩居全省高校前列。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守“一心一意办好学,矢志不渝创名校”初心,以高水平的师资、高质量的教学、规范化的管理、优质化的服务,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与赞誉;学校始终注重校园文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荫桐”校园文化,在以“德”树人、以“智”启人、以“体”强人、以“美”化人,以“劳”塑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八载风雨兼程,九万里风鹏正举!合肥城市学院在新的起点上,坚持新理念,抢抓新机遇,奋斗新征程,努力建设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奋力谱写合肥城市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新华章!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普通高等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旨在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 为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每年9月开始申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生个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过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查签字确认后,报所在系;
(二)各系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成绩,择优确定获奖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学院审批后上报。
第七条 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奖励人数按当年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指标执行。
第九条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奖金由学院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
第十条 经批准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如发现评奖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及证书,并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助学奖学金,真正把它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则,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所发奖学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财务处共同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
滨湖校区: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书香路1号
北城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北城金岗大道88号
邮编:238076
招生咨询热线:0551-88560222、0551-88561222
传真:0551-88565558
学校网址:http://www.cuhf.edu.cn/zsb
食堂就餐环境整洁明亮,干净卫生,为同学们提供品类丰富且物美价廉的各地美食满足同学们不同的口味需求。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与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三条 为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选。每年9月开始申请、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生个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签字确认后,报所在系;
(二)各系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尤其要对申请人贫困状况认真进行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四)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学院审批后上报。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资助人数按当年安徽省下达指标执行。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由学院每年按10个月发放给受助学生,由学院通过银行卡发放。
第十条 经批准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停发直至取消其获资助资格,追回所发的助学金,并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助学金,真正把它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则,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财务处共同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合肥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专升本民办大学:合肥城市学院、合肥经济学院等2所大学。合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民办大学专业列表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学制人数建档退役免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合肥城市学院2160

合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专升本学校: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城市学院、合肥经济学院、安徽三联学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等5所大学。合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列表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学制人数建档退役免试联办学校机械设

合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专升本公办大学:安徽三联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等3所大学。合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公办大学专业列表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学制人数建档退役免试联办学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文介绍了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建档、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退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免试、机

本文介绍了安徽三联学院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人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校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建档、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免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名称、机械设

合肥城市学院/2020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费:132001.2020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费:13200;2020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安徽

合肥城市学院/2022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费:182001.2022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费:18200;2022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安徽

合肥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可以报考的大学: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合肥经济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城市学院、安徽三联学院等5所大学。合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列表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学制人数建档退役免试联办学

本文介绍了合肥经济学院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校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建档、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人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免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退役、机械设计制

本文介绍了合肥城市学院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人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退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免试、机械设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