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贵州师范学院 | 中华女子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7 | - |
| 校友会(综合) | 340 | 452 |
| 武书连 | 631 | 677 |
| 软科(政法) | - | 1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74 | 38533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74 | 38631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9 | 68406 | 367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393 | 101750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9 | 9346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9 | 9409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2 | 17040 | 479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506 | 28049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70 | 40808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6 | 62669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8 | 7504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2 | 13756 | 479 | |
| 2021 | 二本线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2 | 10979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9 | 2433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5 | 26556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478 | 27626 | 400 | 不限 |
贵州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前身系创建于1978年的贵州教育学院,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3年,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学校入选为贵州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获批省级“双一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过43年的发展,培育了“人一之,我十之;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师院精神,铸就了“为人师表”的校训,孕育了“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校风,“厚德树人,言传身教”的教风和“立志勤学,知行合一”的学风。学校为贵州省第一所“绿色大学”、首批“高校文明校园”和“特色文化学校”,获批贵州省首家的国家级“华文教育基地”,并设有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西部地区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基地、国家教育考试评卷基地、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贵州省承办机构和文化部“中国乡土社会研究中心(贵州)”等机构和平台。学校主动服务贵州教师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贵州基础教育培养了20余万名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详见我校招生章程
详见我校招生章程
详见我校招生章程
·办学性质:学校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目前涉及的本科招生批次有:重点本科批、普通本科批、专项本科批和艺术类本科批。
·学校历史: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我校艺术类本科在各省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普通类本科除女性学专业在本科第一录取批次招生外,其余各专业均在本科第二录取批次招生(师范类专业根据各省要求划入在相应批次);另有部分高职专业,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1)设计学类: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及综合分数,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具体专业,级差1.5分,不予累积。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为450分
(3)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为450分
(4)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6)以上原则若与各省规定相冲突,遵照各省要求执行。
我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