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
学院现有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思科智慧城、华南理工大学国际学院、暨南大学南校区)、越秀花果山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励学、修技、至善”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注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遵循创新发展、质量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走“科技助推产业,商贸服务经济”的发展路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设发展,为区域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已达六万多人。
学院现为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设有7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27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品牌(重点)建设专业3个,市级重点(示范性)专业7个,市级特色(示范、产业)学院4个。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6016人,学历教育在读生5300人,在岗教职工429人,其中专任教师283人,高级职称专任教师76人,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227人,高级职称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均位于省内高职院校前列。
学院大力实施创新强校工程,推进“政校行企”协同创新,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现代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了设备先进、特色鲜明的校内实践基地13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6个。获省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训基地3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0余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近三年参加技能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400余项,其中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高职组市场营销专业一等奖1项,教师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二、三等奖各1项,2018年获广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及广东省第四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8项。
学院努力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现代高职院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学院招生就业连续多年保持两旺,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8%,企业满意度超过95%,为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院有普通高考招生、学考招生、自主招生、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等四种招生类型,其中普高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面向理科、文科、美术类、音乐类、3+证书招生,欢迎广大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踊跃报读!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社会工作、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策划与管理、应用英语、旅游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皮、具艺术设计方向)、音乐表演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奖项,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另设有专项奖学金。
2.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
3.符合国家以及学校相关要求的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交学费,高贷款额度8000元/年。
4.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各奖助款项若有变化,按当年下达的新政策执行)
5.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要求的参军入伍学生可申请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上限8000元/年,学费不足8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退伍学生可申请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7000元/年。广州市地区退役士兵可申请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5000元/年。(实际资助情况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6.对于普高西部协作计划录取的贫困学生,在校期间每年给予2000元的生活和交通补贴。
招生咨询电话:(020)84560708、84560798、84567663
招生咨询电话:020-84212648、
咨询QQ: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

2、现代学徒制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

第十七条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省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核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2.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3.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咨询QQ:咨询Q群:、、传真:020-电子邮箱:gzkmuzsb@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w..cn招生微博:http:///u/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④2015年中考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有考生本人当页复印件);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文、经、管、艺术兼顾的工科高职院校,隶属于广东省科协,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广东省科技大学。学院2005年转制为高职院校以来,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三高一融合一服务(以高就业为导向,以高技能为核心,以高素质为灵魂,政校企行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现代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学校简介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现有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思科智慧城、华南理工大学国际学院、暨南大学南校区)、越秀花果山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院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学校简介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现有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思科智慧城、华南理工大学国际学院、暨南大学南校区)、越秀花果山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院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