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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城乡规划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3:58:11 解决时间:2022-08-0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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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城乡规划录取分数为广东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最低位次是-。
一、广东工业大学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1.2019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乡规划广东本科批---
2.2018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乡规划广东本科批55052747070
3.2017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乡规划广东本科一批52850947827
二、城乡规划专业介绍
建筑类 城乡规划
广东工业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专业概况

城乡规划专业与建筑学专业关系密切,属工科专业。本专业学习前半段是与建筑学、风景园林基本同步的学科通识课程,后半段是城乡规划专业拓展课程。其中主要核心课程有:城乡规划原理、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史、城市道路交通、城镇总体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管理与行政法规等。主要实践环节有:美术实习、认识实习、规划师业务实习、毕业实习等。

发展前景

城乡规划专业的发展前景可观。我国正处在高速城镇化发展阶段,许多城市都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配套环境和景观建设。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建设等都离不开城乡规划人才。我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的需求空间非常巨大。许多政府管理部门、设计院和房地产公司都规定重要岗位必需配备注册城乡规划师。 培养特色

围绕培养主轴,构建平台、形成体系。课程体系最终构建三个平台,即由“专业基础教学组群+专业课程融通教学组群”组成的“课程平台“,“师生联动创新教育平台”、“校企协同实践平台”。

形成以设计课为核心的特色课程体系。三大平台都围绕着设核心设计课,从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毕业设计为轴线。

强化课程组群,夯实基础、交叉融合。加强低年级公共基础和建筑设计专业基础教学的平台课程。高年级在专业课程融通教学平台中,以规划设计类课程为主轴,融合城乡社会经济类、建筑与土木工程类、景观环境工程类等相关知识领域的内容,使综合性的专业知识得到融会贯通。

依托创新平台,师生联动、教学共进。针对城乡规划专业设计能力培养强调创新性的特点,建立“师生联动创新教育平台”。

依托实践平台,校企协同、开放拓展。学院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校企联合实践平台”。 行业地位

城乡规划专业为一级学科。本专业为五年制,我校从1994年开办,是广东省较早开办本科城乡规划专业的高校,在国内省内排名较高,本专业在2015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截止2017年6月,全国仅有46所院校通过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就业情况

毕业生就业后首年年薪一般在8-12万元左右。毕业后,一部分毕业生进入各级规划建筑设计院,如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等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区域项目规划设计及研究等工作。一部分毕业生进入房地产企业,如万科地产、保利地产、富力地产、恒大地产等大型房地产公司工作。一部分毕业生考取公务员,在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如发建设局、规划局等从事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及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另有一部分毕业生通过努力考取国内外的硕士研究生,如英国卡迪夫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城乡规划专业近三年的就业率保持在100%。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20) 37627523

邮箱: 43223201@qq.com

三、广东工业大学
102
软科(综合)
125
校友会(综合)
100
武书连
797
US排名
学校简介

广东工业大学由原广东工学院、广东机械学院和华南建设学院(东院)于1995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已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坐落在中国南方名城广州,地理位置优越,校园占地总面积3348亩,拥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等多个校区。大学城校园突出工科特色,多个学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创设多个协同创新科研平台。东风路校区突出艺术创意和社工服务氛围的营造,建设设计创意园和成果展示馆。龙洞校区突出管理学与理学氛围的营造,打造环境优美、恬静怡人的花园式校园。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政策,具体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另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高考成绩特别优异的新生。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网    址:http://zsb.gdut.edu.cn

电子邮箱:zsb@gdut.edu.cn

电    话:020-39322681   020-39322682   

传    真:020-39322680     


毕业生就业

2018 年,是广东工业大学建校 60 周年。站在六十甲子的新起点上,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质量,致力于建成以工为主、与产业深度融合、极具创造力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目前全日制在校生 44000 余人,其中本科生 36000 余人,研究生 7000余人,并招有不同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学生、港澳台生和外国留学生,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坐落在中国南方名城广州,地理位置优越,校园占地总面积 3066.67 亩,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等多个校区。大学城校区突出工科特色,多个学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创设多个协同创新平台。东风路校区突出艺术创意和社工服务氛围的营造,建有设计创意园和成果展示馆。龙洞校区突出管理学与理学氛围的营造,打造环境优美、恬静怡人的花园式校园。

目前,学校共设有 20 个学院、4 个公共课教学部(中心)、5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 个省攀峰重点学科一级学科、6 个省优势重点学科一级学科、5 个省特色重点学科二级学科、7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2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工程(17 个领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翻译、社会工作、金融、艺术 8 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同时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机械、信息、材料、化工四个学科为广东省“211 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2015 年学校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与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行列。目前已有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进入 ESI 全球学科排名前 1%行列,其中工程学已进入 3.3‰。 

学校致力于培养有国际视野、有坚实基础、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现有 85 个本科专业,自 2014 年起,所有本科专业均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招生。现有 7 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7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 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 个专业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 18 个省

级特色专业,13 个广东省名牌专业,5 个省级重点专业,16 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 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含双语教学示范课程),93 门省级精品课程(含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 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 个国家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 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38 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3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 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4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013-2017 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本科)全国排名第 39 位。 

学校提出“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集聚海内外创新人才,多模式构建创新平台,营造创新氛围,培养创新人才”的发展思路,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研究生优质生源“千苗计划”、强师工程等重大战略。近年来,学校在师资队伍、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秉承“与广东崛起共成长,为广东发展做贡献”的办学理念,提高站位,进一步明确就业工作以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为导向,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完善生涯教育,深度拓展就业市场,推进就业管理服务精准化,着力探索培养“重基础、强能力、宽视野、多样性、有担当”的创新人才,不断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更高质量就业和更充分就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 号》文件要求,学校编制和正式发布《广东工业大学 2018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本报告数据一方面来源于广东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使用数据主要涉及毕业生的规模和结构、就业率、毕业去向、就业流向等;另一方面来源于第三方数据调查公司北京睿新中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新中科”)对 2018 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调研。调研于 2018年 11 月 8 日至 12 月 5 日进行,共邀请 11371 名毕业生参加,回收有效问卷 5534份,回收率为 48.67%;向 254 个用人单位进行有效调查;相关数据主要用于就业质量相关分析、用人单位满意度分析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三个部分。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学校 2018 届毕业生共 11371 人参加就业,落实就业去向 10968 人,总体就业率为 96.47%。其中研究生 1314 人参加就业,总体就业率为 98.25%;本科毕业生 10057 人参加就业,总体就业率为 96.24%;毕业生就业总体满意度为92.12%;毕业研究生平均薪酬为8057 元/月,本科毕业生平均薪酬为5319元/月;86.24%的毕业生到珠三角地区就业。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且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考生学考成绩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四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各省(区、市)投档后,根据“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检索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且没有对应排位时,比较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术科成绩采用。表演专业:湖南省考生采用表演类(服装表演)的省统考成绩;山东省考生采用服装表演(模特类)联考成绩;广东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考生采用我校表演专业校考成绩。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采用生源省(区、市)统考的术科成绩。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与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3)表演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出档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术科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文化课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出档考生投档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没有对应排位时,按照术科统考成绩、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相同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其中,湖南省的投档排序规则参照湖南省艺术类统考专业“平行组”的投档排序规则;其他省(区、市)的投档成绩按各省(区、市)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5)如生源所在省(区、市)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区、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备案,是学校与印度韦洛尔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本科国际班的相关专业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备案,是学校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知名大学合作的一校对多校、学分互认的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院校招生代码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要求执行,具体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相关介绍。

第二十七条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录取或退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录取至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须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学校当年各专业在生源地录取分数线、考生的高考成绩及考生填报学校的专业志愿调整专业。

第三十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校在已经实施新高考方案的省(区、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中专 2022-08-0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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