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年份 | 类型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最高/最低分) | 广东财经大学 (最高/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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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语 | 2021 | 综合 | -/566(平行录取一段) | /() |
| 日语 | 2020 | 综合 | -/578(平行录取二段) | /() |
| 日语 | 2019 | 综合 | -/580(平行录取二段) | /() |
| 日语 | 2018 | 综合 | -/588(平行录取一段) | /() |
| 日语 | 2018 | 综合 | -/572(平行录取二段) | /() |
| 日语 | 2017 | 综合 | -/540(平行录取二段) | /() |
| 专业名称 | 年份 | 类型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最高/最低分) | 广东财经大学 (最高/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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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语 | 2017 | 文科 | -/468(本科二批) | 526/516(本科二批) |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教育为学生提升价值”办学理念,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努力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百强”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学校位于宁波市南高教园区,占地约1116.1亩,总建筑面积约36.04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齐全的教学、实验配套设施,建有各类高标准教学实验室59个。千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浙江大学,共享各类数字资源。总面积2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拥有藏书151万余册。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形成一支师德过硬、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两院院士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特优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宁波市“3315”创新团队、“甬江学者”、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等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194名。专任教师队伍中38%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65%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拥有研究生导师12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1人)。学校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政府部门和知名企业的教授、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相辅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商学院、传媒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等11个学院,图书与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直属单位。教育部备案专业41个,面向全国15个省(区)招生,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学校崇尚严谨踏实的教风学风,学生经过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目前已有4.6万余名学生顺利毕业,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得到社会充分认可。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形成以工科为主,理、文、法、经、管等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1个、国家海洋局研发与服务中心1个,省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特色)专业11个(“十二五”以来)、省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省重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共建)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点1个,市级重点学科19个、重点专业17个、重点实验室5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创新团队9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特色学院1个、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1个。学校依托浙江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现有博士生、硕士生近300人,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导向,形成立足区域、面向全国,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合作,建成各类联合研究机构30个。2021年,外源科研到款总经费11483万元。学校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开展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校先后与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国资委等联合举办宁波经理学院,开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党政干部培训,年培训近2万人次。
学校坚持以对外开放为特色,形成聚焦“一带一路”、支撑城市国际化发展的多层次对外交流合作局面。学校与19个国家(地区)48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建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波兰研究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联合举办金融学和国际贸易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技术大学等多所中东欧高校签订欧盟“伊拉莫斯”(Erasmus+)师生交流项目,与英国、波兰等国家高校签订学分互认、“3+1”双学位、本硕直通车等学生交流项目。“十三五”期间,年均290名学生参加各类出国境交流交换学习项目。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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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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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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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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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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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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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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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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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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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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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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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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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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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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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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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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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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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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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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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 (市、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浙江省: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面向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专业)招生,其他专业面向普通类(含普通类提前)招生。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科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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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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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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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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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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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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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因专业培养需要,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不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慎重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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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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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以下简称“新高考改革省份”)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
(三)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如下:
1.根据考生高考总分(投档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
2.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则按高考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四)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招生批次,录取规则如下:
1.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者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五)实行院校传统志愿的招生批次按照相关规定录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及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综合分成绩)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考生位次按该类别所有考生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术科)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普通类的规则对文化成绩进行排位。
(七)部分专业对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1.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且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
3.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八)被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前三学年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习,第四学年须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完成。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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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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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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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325元/生·学年;
2.金融学、法学、英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520元/生·学年;
3.工业设计、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5500元/生·学年;
4.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日语、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
5.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9000元/生·学年;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前三学年28800元/生·学年;第四学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费(参考2022-2023学年学费标准:33252美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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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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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按1600元/生·学年标准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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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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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同时学校设立各项奖学金、外设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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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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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4-8822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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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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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
http://www.nbt.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w.nbt.edu.cn;
招生热线:0574-8822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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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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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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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质量高 就业升学前景广阔
学校建立贯穿四年的职业生涯规划体系,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优秀毕业生考取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伦敦大学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外一流和知名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国内外深造率15%以上,部分专业接近40%;部分毕业生进入国家海洋局、中国海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移动、中国石化、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百度中国、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事业单位。
资助类
(1)国家助学金:一档为每人每年55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860元。
(2)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为8000元。
(3)勤工助学:800余个岗位。
(4)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后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其学费和住宿费。
(5)临时困难补助:在校期间,因学生本人重病、家遭灾害或其他突发情况,学校给予学生临时困难补助2000元/次,每学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00元。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高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院校(2021年),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广东省“绿色学校”。
学校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与国家和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以“人才梦”托起“广财梦”,践行“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秉持“习礼乐文,精于术业”的办学理念,彰显“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经过近40年的发展以及全体师生的不懈奋斗,学校已经建设成为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并在2020年学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的发展新目标。
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东南珠江河畔,毗邻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学校绿树繁花,香飘四季,环境幽雅,洁净清新,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共有31个教学科研单位、63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1000多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955万元;图书馆藏书492万册,馆舍面积5.4万平方米,能满足师生多元化的阅读需求。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商科、交叉学科。应用经济学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和法学2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数字经济学2021年获批新增为“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水平较高、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约55%,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45%,具有海外经历的教师占比约26%。现有珠江学者设岗学科6个,“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对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珠江学者、“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杰青等省部级以上人才近70人次。聘任“南岭学者”14人,博士生导师19人,全职聘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外籍高层次人才等担任学科顾问。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省级教学团队20支,有省级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33人。
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并不断完善“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实体课堂与虚拟课堂相结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相融合”的开放、协同、实用、有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成了全国首批经管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首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拥有国家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与广州市税务局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拥有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电子商务、投资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酒店管理等1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法学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基于全球CGE模型的大国贸易政策博弈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宪法学”“零售学”等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企业仿真综合运作”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物流”2门课程为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近两年来,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141项,在“挑战杯”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5项,省级奖项49项,大学生竞赛获奖数量位列全国人文社科类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14名,2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8篇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学校团委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建校以来,已为社会输送了15万余名高素质人才,毕业生遍布广东省内金融、税务、政法系统,毕业生综合满意度在96%以上,涌现出中国十大经济创新人物、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反走私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税收征管能手、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建行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及一批知名企业创始人、高层管理人员等杰出校友。
学校坚持“求真、致用”的科研理念和“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社会服务理念,贡献广财智慧,发出广财声音。拥有省级研究平台21个,研究领域涉及应用经济、法律、财政、科技金融、大数据、电子商务、湾区创新力提升、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近两年来,承担国家社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3项,国家级科研项目6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5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8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500余篇。《绿色发展背景下产品环境足迹标准化及其应用》项目获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化实验室”成为首批5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之一。学校聚焦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参与起草地方法规3部,为改革开放、大湾区建设发展等提供“广财方案”,54份研究咨询报告获中央部委、省市领导肯定,18份研究咨询报告获中央部委、省市政府部门采纳。有68位专家被聘为省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咨询专家,3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评价研究中心来源智库。《广东财经大学学报》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MI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全国高校社科特色栏目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学校坚持实施对外合作办学与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教育国际化的程度、水平和效益。与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亚洲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70多家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实施近60个各类国际化教育项目。现已成为“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全国财经院校“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化产学研合作联盟、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粤港澳高校联盟、粤港澳高校研究生教育联盟和粤港澳大湾区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联盟的成员单位,以及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挂牌单位、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合作院校、教育部“未来技术技能与人文交流人才国际训练基地”合作院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立项单位、教育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和“最佳合作单位”。创建了“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化师资海外研修基地”,立项建设了9个国际暨港澳台科研合作创新平台类项目,持续主办“湾区经济发展国际论坛”和“中国-拉丁美洲国家税务国际论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研讨会。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在未来的办学实践中,广东财经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扭住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的工作总目标,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抢抓“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机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事关学校高质量高水平内涵发展深层次问题上聚焦发力,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为广东实现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2月28日)
广东财经大学近10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茅,其中本科生就业率连续11年保持在99%以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2004年99.29%,2005年99.57%,2006年99.39%,2007年99.1%,2008年99.2%,2009年99.04%,2010年99.64%,2011年99.73%,2012年99.23%,2013年99.02% 。
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和三水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383亩。校本部毗邻广交会新馆——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水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环境优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