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性质: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创建于1953年,具有69年悠久的办学历史。在办学实践中,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一、办学声誉优良。学院现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院校”。
自2016年以来连续多年入围全国高职高专百强院校。在省教育厅公布的《福建省普通高等院校办学潜力年度报告(2016)》中,学院优势专业数名列全省高职院校第一。
二、办学条件优越。学院位于南平市,拥有“一校两区”,即天麟校区和江南校区。校园占地面积988亩,其中天麟校区452亩,江南校区536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3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1个企业专家工作站、12个教师工作站、115个实验实训室、21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84个紧密合作型校外实训基地。固定资产总值6.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00多万元,图书56万册。学生公寓有独立卫生间、淋浴房,全部安装热水器和空调,校园无线wifi全覆盖。新建图书馆已投入使用,投资7000万元的综合体育游泳馆也已启动建设。
三、办学质量凸显。学院办学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体,并与本科院校联办应用型本科,与中职校联办五年制高职,积极探索“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互贯通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现有各类在校生12000多人,其中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955人,非全日制在校生1500多人,设有林学系、园林系、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等7个系和1个思政部,招生专业40个。拥有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重点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11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林业局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4项。2012年以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6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在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64项一等奖,90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四、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366人,其中教授17名,副高以上专任教师占43.3%,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以上占70.1%,双师素质教师比达87.5%。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特聘院士1名,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名校长2名,省级教学名师9名,省级优秀教师6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5名。
五、毕业生出路畅通。学院每年均组织数十场校园招聘会,为每位毕业生提供多次就业机会。其中2018年开始招收“三定向生”,为省内林区基层林业站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平均签约率达72%以上,平均对口就业率达85%以上,起薪水平均在5000元以上,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鲜明特色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和认可。毕业生黄日鹏入围团中央创业英雄100强,王建地、黄美玲、黄峰云、刘香港、方英才等同学近五年来依次荣获“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称号。学院荣获全国林业院校就业创业先进单位、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等级院校。毕业生继续提升学历渠道畅通多样。
经过69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绩,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绝大部分校友已成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不少人还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被社会各界誉为“八闽林人的摇篮”。
1.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500元/生.学年、贫困生2800元/生.学年)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5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900元/生.学年及单项奖学金300元/生.学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约450元/月,临时岗位15元/小时。为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制度(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减免6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和临时困难补助制度(一次性发放2000元)。
4.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等,按有关规定可获得技能竞赛等奖学金。
1.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生.学年、贫困生2500元/生.学年)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900元/人.学年及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学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约450元/月,临时岗位15元/小时。为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制度(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减免6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和临时困难补助制度(一次性发放2000元)。
4.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等,按有关规定可获得技能竞赛等奖学金。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3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 二、办学层次 专科、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六、专业教学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不限。本校专业教学的基础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学费标准、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学费按照“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09〕345号、闽价费〔2012〕567号,南政价〔2013〕115号,南政价〔2014〕134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为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办理。 九、录取规则 (一)福建省内录取办法 1.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同分考生按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3.定向基层林业站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 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后,各地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4.国有林场“三定向”招生对象的条件:(1)有“三定向”计划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2)具有该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的普通高考考生。 考生在录取后与定向所属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后,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二)除福建省外的其它省份录取办法 1.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生源情况,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布 学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转专业规定 学生转专业按福建省教育厅和学院转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奖助办法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免、补”资助体系。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及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缓、社会资助、发展性资助、就业补助金、求职创业补贴等。学院还开辟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充分拓展勤工助学岗位,确保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9-8461667 网址:https://www.fjlzy.com 招生咨询QQ群:334178041 申诉电话:0599-8467241 十五、附则 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院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武夷学院/性质:公办武夷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福建有36所民办大学: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仰恩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厦门华厦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武夷山职业学院/性质:民办武夷山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福建有36所民办大学:福州工商学院、阳光学院、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福州理工学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闽南科技学院、闽南理工学院、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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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学院/性质:公办武夷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福建有51所公办大学: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大学、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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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否985大学:非985大学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非985公办农林类专科(高职)院校。全国985大学有48所大学。福建有1所985大学:厦门大学。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106名校友会(高职三类)285名高职排名学校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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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农林类专科(高职)院校。福建有36所民办大学: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厦门华厦学院、阳光学院、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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