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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04:20:09 解决时间:2022-08-0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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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为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63,最低位次是116693、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4,最低位次是56661、贵州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39,最低位次是203918、贵州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69,最低位次是123932、新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27,最低位次是-。
一、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63116693
历史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38456661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贵州专科批-239203918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贵州专科批-269123932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新疆专科批272227-
2.2020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76123237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贵州专科批-220212905
3.2019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河南专科批-205402381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山西专科批-130181559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安徽专科批-320164646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22130537
4.2018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63120924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36250966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贵州专科批-226210374
5.2017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42105362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32744227
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介绍
自动化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核心课程:机械制图、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液压与气动技术、机电设备控制技术、变频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

就业面向:面向装备制造业、铁路交通部门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从事机电一体化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技术管理、安装调试,常用机电产品设计改造及技术管理等岗位工作,也可从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销售与售后服务工作。

本专业与大型央企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订单培养,订单班学生在学期间可获取每年1000元企业生活补助和企业奖学金。同时,本专业毕业生可参加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本科学历教育(即:专本科同时毕业,并颁发学位证书)。

三、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
校友会(高职三类)
285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2022.03)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创建于1953年,具有69年办学历史。在办学实践中,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被社会各界誉为“八闽林人的摇篮”。

一、办学声誉优良。学院现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A类立项建设单位”。

奖学金设置

1.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500元/生.学年、贫困生2800元/生.学年)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5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900元/生.学年及单项奖学金300元/生.学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规定,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约450元/月,临时岗位15元/小时。为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制度(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减免6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和临时困难补助制度(一次性发放2000元)。

4.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等,按有关规定可获得技能竞赛等奖学金。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3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

二、办学层次

专科、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六、专业教学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不限。本校专业教学的基础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学费标准、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学费按照“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09〕345号、闽价费〔2012〕567号,南政价〔2013〕115号,南政价〔2014〕134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为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办理。

九、录取规则

(一)福建省内录取办法

1.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同分考生按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3.定向基层林业站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

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后,各地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4.国有林场“三定向”招生对象的条件:(1)有“三定向”计划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2)具有该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的普通高考考生。

考生在录取后与定向所属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后,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二)除福建省外的其它省份录取办法

1.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生源情况,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布

学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转专业规定

学生转专业按福建省教育厅和学院转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奖助办法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免、补”资助体系。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及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缓、社会资助、发展性资助、就业补助金、求职创业补贴等。学院还开辟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充分拓展勤工助学岗位,确保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9-8461667

网址:https://www.fjlzy.com

招生咨询QQ群:334178041

申诉电话:0599-8467241

十五、附则

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院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毕业生就业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介绍

我院2018届毕业生2276人,共30个专业。专升本升学人数254名,三支一扶人数13名,应征义务兵3人,总就业人数2251人,就业率为98.9%。

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闽毕办〔2018〕5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和闽政〔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我院十分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院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学院于2003年11月成立毕业生就业办公室,2005年11月设立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成立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系成立就业创业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系党总支书记任及系就业创业工作人员等组成。

学院不断强化就业创业工作意识,视就业创业工作为办学生命线。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党政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学年研究部署就业创业工作2次以上;院党政“一把手”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就业创业部门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就业创业工作;分管领导坚持不懈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常召集各系及有关部门研究部署与检查落实就业创业工作并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情况。

学院重视教师的就业创业业务能力的提升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2018年积极推荐我院14名教师参评省、市级创新创业导师。

二、保障经费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

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费上,我院近年来的投入均超过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就业专项经费实际投入超过当年全部在校学生学费总额的1%以上。在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跟踪调研、就业创业市场开拓和服务等方面都确保经费到位。

学院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学院网站专设就业创业信息网,及时将企业招聘信息、国家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在学院网站公布,并通过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手段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服务的效率。学院正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今后还将开通未就业毕业生和再就业毕业生服务系统、困难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毕业生就业跟踪系统,建立完善的数据平台以适时跟踪研判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质量和效率。各系都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QQ群、微信群,及时、准确地为毕业生发布就业创业信息。

三、规范管理

学院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学院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每年度的学院工作计划。根据每一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每年的就业形势,出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将毕业班辅导员纳入到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中来,形成以就业指导中心为主导,以各系学工组长为支撑,以各毕业班辅导员为核心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负责全校毕业生的就业、就业指导、教育、服务等工作。每年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就业指导培训,学习相关政策和知识,同时,与兄弟院校沟通交流,学习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2018年学院统筹安排就业创业相关人员参加就业培训和讲座10次,2000余人次参与。

按要求建立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员制度,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及时督促各系做好全国就业监测系统中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更新工作,时时掌握毕业生就业信息。学院与南平电视台、闽北日报等媒体加强联系,积极发布学院的毕业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学院建立了毕业生档案室,由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做到材料完整齐全,不遗漏。管理规范,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院按照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报到证打印和邮寄工作,及时转递档案,并建立毕业生档案转递查询系统,方便毕业生查询。

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设置了必修课2门,其中就业指导课在大三上学期开设,共36学时,创新创业教育共36学时,新生从入学一开始进行,每学期6学时,5个学期共30学时,另安排创业实践6学时。同时,我院创造了富有自身特色的晚学习素质拓展制度,通过学生晚学习,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使学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院各专业除开设了《就业指导》必修课程以外,还以学生晚学习的形式开设了《创业企业注册登记与开业》、《创业企业财务管理》和《创业融资》三门选修课,学生选修通过考核后可得3学分。

结合我院“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校园信息化建设子项目,正在积极规划网上众创空间服务平台。创业者可以在上面找信息、找资源、找资金、交流创业经验,创投机构可寻找合适的创业者,形成范围广泛的网上众创空间。创业者还可以通过平台在线查询、预约开放共享的实训设备和实践场所。网上众创空间服务平台着眼于服务大学生创业者,将会有效降低学生创新创业的成本,为学生的创业成功提供了保障。

依托学院生物质能源研究中心和无患子、乌桕种植基地,利用学院生物质能源科研成果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建成一个集良种繁殖、栽培丰产技术、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产品成果应用推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与校友共同建成一个集兰花繁育、栽培等于一体的“兰水之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天麟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已经正式启用,创业园独立空间单体面积440平米,可以入驻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0个。各专业群建立了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分散空间总计面积3280平方米,系部与企业共建7个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成了学生物业管理公司、“诚信花屋”、快递代办点、兰花繁育等创业项目。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林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优秀组织奖、参加第二届黄培炎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

学院高度重视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立了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科研开发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学生处、计划财务处、实训中心负责人,各系主任、总支书记(副书记)为成员的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制定了参加大赛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系各部门的职责,学院专门印发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林院〔2018〕63号)。分管领导组织各系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参赛项目报名工作,研究解决参赛过程中实际困难,在“大林院我来了”公众号推送大赛报道。

全院共有837人、258个项目报名参加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学院于6月7日在江南校区举办校赛,邀请7位省内知名创业导师担任校赛评委。校赛共17个项目进入现场决赛,经过激烈角逐,共评选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优秀奖5项,并推荐1各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五、做好宣传引导,提高服务质量

学院成立武装部,配备专职武装干部,主动与地方武装部联系,到院宣传大学生服兵役有关政策,在校园招聘会现场设立征兵咨询点,引导毕业生到部队锻炼,对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按政策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严格落实省厅关于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南平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核,我院共有102名2018届毕业生获得求职创业补贴,该专款在毕业生离校前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建立双困毕业生专门台账,开展一对一帮扶,学院指定《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林院〔2017〕213号)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2018年共有79名毕业生获得补助。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网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完成对未就业毕业生实时统计工作。结合我院“大林院我来了”微信公众平台和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系统,根据毕业生不同阶段需求和求职意愿,精准推送相应的就业政策、岗位信息、指导服务,为学生就业创造机会。

充分发挥校园人才招聘会的独特作用,通过举办校园招聘会,提高招聘活动效率。同时鼓励各系举办专场招聘会,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结合毕业生专业特色,提供相应的就业见习岗位,努力形成院系两级就业市场体系。针对2018届毕业生,我院共组织了院、系级专场招聘宣讲会80余场,双选会参会企业达到330多家,征集岗位5000余个,需求人数达11000多人,2018届毕业生参加招聘达2000多人。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21日

 

 

 

 



通讯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
  中专 2022-08-0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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