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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00:27:48 解决时间:2022-08-0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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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录取分数为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9,最低位次是33696、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1,最低位次是42683、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0,最低位次是126131。
一、福建工程学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天津本科批A段-49933696
物理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福建本科批52352142683
理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川本科二批486480126131
2.2020年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福建本科批50750442083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福建本科批53752711076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河南本科二批-54926203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广西本科二批-41435780
3.2019年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河南本科二批-52826973
理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福建本科二批-49036522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福建本科二批-52911552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2426680
4.2018年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福建本科二批-48138049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福建本科二批-52711340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广西本科二批-50716083
文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4225314
5.2017年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福建本科二批-43336977
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介绍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福建工程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是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及学校特色专 业。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与区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具备与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相关的建筑与土木工程技术知识、经济、管理和法律基础知识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具备较强的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备健康的个性品质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领域进行决策和从事全过程管理。

本专业依托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等优势学科,通过严谨的教学和丰富的实践,使学生能够掌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方面系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懂建筑、会经济、善经营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学生多次在全国大学生房地产策划大赛中获奖。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够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投资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公司等相关房地产企事业单位服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项目全程策划、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评估等相关工作。

主要课程:建设识图、建筑结构、房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程经济学、房地产估价、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建筑设计与园林艺术、房地产投资分析、房地产融资、城市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合同管理、组织行为学、房地产经纪以及物业运营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三、福建工程学院
326
软科(综合)
256
校友会(综合)
417
武书连
学校简介

福建工程学院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学校发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首开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先河。在漫长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与时代发展同步,与民族命运相连。1908年开始举办工业教育,开设了铁路、电报两科,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是福建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1953年学校分立为轻工业部福州工业学校和福州建筑工程学校,之后两校几易校名,2000年福建高级工业专门学校与1985年成立的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为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第十四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

2.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我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不予录取;

5.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7.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规则录取,等级要求不低于BB级;分数相同时按照AA、AB、BB等级顺序录取(相同等级有+优先)。

8.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方案执行。招生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录取模式。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第十六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在福建省本科二批文史类录取的专业,使用同一个招生代码。根据学校专业录取调配原则:

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2.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优先调剂到旗山校区录取未满专业、再调剂到鳝溪校区录取未满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只能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内申请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只能在闽台合作项目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学校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八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不录取院校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确规定我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我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我校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与应届生一样对待。
食堂

大学城校区北区建有2个食堂,南区1个食堂,每个食堂均有三层,第三层一般为教工食堂,但学生也可就餐。北区禾堂餐厅三楼集文化交流中心和就餐为一体,设有会议厅、校广播电台等。


周边环境

学校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占地面积136.88公顷,校舍建筑面积62.24万平方米,其中大学城新校区  107.20公顷,已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41.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3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9万册,电子图书8970GB。建成覆盖校园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各类教学、生活、运动等设施齐全。



加分政策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市、区)有文件明确规定我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我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中专 2022-08-0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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