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鄂州职业大学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62 | 188 |
| 高职排名 | 335 | 3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3 | 14257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7 | 116816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7 | 116816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99232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9379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53 | 60811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53 | 60811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372 | 105995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0 | 114119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2 | 57281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11736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0 | 65594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鄂州职业大学创建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先后被确定为:
l 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l 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立项单位
l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l 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典型院校
l 国家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l 湖北省优质高校
l 湖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通过临时性工作,获得相应的报酬;
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资助政策进行资助;
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制度,每年奖励家庭苦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
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
福建省文明学校标兵(全省唯一)
福建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水利、电力为主要专业特色,电子信息类、建筑类、机电类、交通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被列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并被评为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平安校园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
| 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 ||
| 奖助分类 | 奖助标准 | 奖助对象 |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4500元/年/人 二档:2800元/年/人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每人3000-18000元 | 获得技能省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省级运动相关赛事项目前三名;高考成绩高于本科线的新生。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学年补偿代偿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含退役复学)或应届毕业生 |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考入生) |
| 退役士兵助学金 | 每人每年3300元 | 退役复学、扩招考入 |
|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 |
| 缓交学费 | 无力凑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2000元 |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难,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 减免学费 | 减免金额达学费的1/4—1/2 | 符合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
| 勤工助学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 社会公益助学金(目前没有此项)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成绩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依照捐资者意愿执行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 人 | 1.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 2.应征入伍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2000元/人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毕业生可根据当年福建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申领。 |
| 十佳优秀学生 (水利优秀学生) |
每人每年2000元 | 五年制高职生在第四学年、三年制高职生在第二学年才具有参评资格。 |
| 奖学金 | 一等:2000元/人 二等:1300元/人 三等:800元/人 |
一学年评定一次,详见学生手册 |
| 学院优秀毕业生 | 颁发荣誉证书 |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
一般一个月1000-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