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大连工业大学 | 中国计量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54 | 131 |
| 校友会(综合) | 185 | 226 |
| 武书连 | 367 | 204 |
| US排名 | - | 16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6 | 64838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25 | 72256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7868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1 | 18356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7 | 3883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42 | 107707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33 | 117836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3 | 60037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71 | 73391 | 495 |
大连工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院校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半个多世纪来,学校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艺、文、管、经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以培养食品、轻工、纺织、艺术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
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50个普通本科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学校获批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7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辽宁省特色专业、辽宁省优势特色专业、辽宁省转型示范专业、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共45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3000余人,研究生2000余人,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500余人。
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安排专业时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进行排序。
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说明
1.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3.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安排专业时使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5.学校对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6.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进行专业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安排专业。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理综合”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总分”、“数学”、“语文”、“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7.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只填报任意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并填报服从调剂志愿,则认为允许被调剂至另外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考生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即使填报服从调剂志愿,也不会被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美术类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
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均合格的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3)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90分;其他普通美术类专业为60分;表演专业为5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4)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750分进行折合;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美术类专业课成绩非30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 +专业课成绩。
②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 = 校考专业课成绩。
(5)表演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78年由国家计量总局创建的杭州计量学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成为浙江省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建大学和“省市共建”重点大学。
学校建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设有19个学院(部、中心)。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5万余人、研究生2800余人。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连续四年位列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硕士培养高校第一名,2020年列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硕士点高校第一。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节选中国计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2021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六)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七)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量新学院(荣誉学院)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未参加新课改以及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中国计量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