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大理大学 | 咸阳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08 | 487 |
| 校友会(综合) | 316 | 389 |
| 武书连 | 541 | 6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3 | 31586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1 | 61735 | 435 | |
| 2021 | 医学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1 | 15647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6 | 17419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一批 | 547 | 25143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4 | 47360 | 435 | |
| 2021 | 医学类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97 | 51612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0 | 62402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4 | 9469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6 | 18545 | 50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9 | 17406 | 500 | |
| 2021 | 医学类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2 | 20161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9 | 21330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92 | 54603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54 | 15527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8 | 69591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5 | 17818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4 | 72067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10022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3 | 18351 | 40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0 | 32821 | 150 |
大理大学是省州共建的普通高等院校,前身是成立于1978年的大理医学院、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两校合并组建成大理学院,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大理大学。经过43年的办学积淀,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药学科、民族文化学科为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多层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地处非省会城市办学高校中成立最早且最先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省级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于滇西中心城市——大理。校园占地面积2300多亩,有古城、荷花、太和三个校区。学校芳草凝绿、鸟语花香,被誉为“山水中的大学、大学中的山水”。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录取新生缴费执行当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录取新生住宿费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学校历来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保”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一、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①大理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8%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 1500元(分为一、二、三等);
②大理大学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励志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6%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③大理大学助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助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4%评选,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
③国家助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 资助标准为350元/月、按10个月计发,国家助学金二等,资助标准为250元/ 月、按10个月计发。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大理大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渠道。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为主,在当年录取的学生中有3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约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65%,具体名额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为共同贷款人向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申请贷款金额的确定依次为学费、住宿费、部分生活费。贷款集中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8月份。贷款的推荐审批及综合考察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负责。
三、勤工助学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每年安排200多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勤工助学。目前,校内已设有1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可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凡在学校所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学生每月可以获得200元—300元的勤工助学酬金。同时,学校也在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岗位,部分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到校外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四、设立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安排150多万元的经费用于学生的各种临、特困补助。该经费按在册学生数以一定比例划拨到校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或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灾、水灾、重大疾病等造成学生暂时困难的,经学生本人申请,上报学院审批,视情况可以获得500元以内的资助,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由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批,视情况可以获得1000—5000元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享有其他国家临时性补助。
五、保险保障措施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完善了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学生可以享受的保险保障有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其中校方责任险由学校统一支付保费,学生城镇医保个人缴费150元;学生平安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缴费100元,学生自愿参加。
六、社会捐资助学
目前,学校还设有四川“好医生”奖学等社会捐资助学项目,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四川好医生特别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七、其他国家政策性资助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还享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等政策,应届毕业生还享有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大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管理职能部门:学生处资助科
服务咨询电话:0872---2219828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24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4.5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336人,高职学生2351人,留学生100余人。
我校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一、国家助学金
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分为两档: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学年3500元/人;
2.一般困难的学生一学年2500元/人。
二、社会资助
1.美国角声基金会助学金:每年资助十名学生,每人3000元;
2.新加坡华侨助学金:每年资助十名学生,每人2000元。
三、勤工助学80
根据工作性质分为劳动岗(后勤劳动服务)和助理岗(行政助理岗、教学助理岗、科研助理岗、实验助理岗、图书资料助理岗)两大类。劳动岗540元/月,助理岗300元/月。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全额补助。
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注意事项
1.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以学费、住宿费为主),具体贷款金额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杂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2.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期限为3年整。借款人可在毕业后开始还款。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由政府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再贴息,利息自付。借款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之日的下月1日起利息自付。
3.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向贷款人提交以下资料:
Ø 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Ø 借款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成员收入说明;
Ø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Ø 经办银行和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4.如国家、省助学贷款有新情况变动,按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处咨询电话:029-33720578 33720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