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东北石油大学 | 浙江传媒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15 | - |
| 校友会(综合) | 226 | 268 |
| 武书连 | 309 | 427 |
| 软科(政法) | - | 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18 | 37682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15 | 3863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2 | 52804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9 | 85089 | 160 |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一批B段 | 363 | 55673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72 | 8007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0 | 14594 | 354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18 | 14884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8 | 27066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47 | 829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43 | 30357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56 | 1764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506 | 4754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7 | 11325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70 | 74897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82 | 61708 | 495 |
东北石油大学(国标10220)
东北石油大学(原名东北石油学院、大庆石油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88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学校是黑龙江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48人,其中本科生18950人、专科生3941人、硕士研究生3650人、博士研究生507人。
录取原则
第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二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三条 学校2018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四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 首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则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依次录取。
第五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六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高不做特殊要求。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我校对往届考生采取与应届考生一视同仁的政策。
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建校30多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
学校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本更名为浙江传媒学院。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获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和江南名城桐乡市。学校总占地1286亩,总建筑面积近61万平方米。其中,下沙校区占地786亩,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桐乡校区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详见学校《2011年招生录取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