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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食品营养与健康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2:26:25 解决时间:2022-08-0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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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食品营养与健康录取分数为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8,最低位次是96232。
一、成都医学院食品营养与健康录取分数线
1.2021年食品营养与健康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食品营养与健康四川本科二批52450896232
二、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介绍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营养与健康
成都医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食品科学、化学和营养健康科学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具有食品营养科学研究、健康管理和功能食品生产与开发的技术能力;能在食品加工与流通领域、医疗卫生单位、食品产业链相关科研院所从事与营养健康相关的科学研究、功能食品研发、营养评价与治疗、营养教育与政策咨询、食品生产及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食品加工原理、食品分析(含感官检验)、基础营养学、特殊人群营养学、临床营养学、膳食制备与餐饮管理、功能性食品研发、食品微生物学、食品毒理学(含风险评估)、食品卫生学、食品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健康管理学、健康教育学、社区健康服务与管理。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综合医院临床营养科、社区和学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质量与检测机构、食品研发部门等从事营养与健康指导、营养评价与干预、食品研发、食品安全及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成都医学院
418
校友会(综合)
478
武书连
63
软科(医药)
学校简介

成都医学院前身为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建校于1947年,2004年整体移交四川省管理,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医学本科院校。学校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成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高标准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作为四川省首家申请专业认证的医学院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获批四川省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获批“四川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运行机构”,成为全国首批“老年医学培训中心(西南)”;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确定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重点培育”单位。2022年学校临床医学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标志着学校临床医学学科已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影响力。

奖学金设置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生·年,一等奖1600元/生·年,二等奖1200元/生·年,三等奖800元/生·年)、学习进步奖学金 (600元/生·年);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校级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等学生优秀个人和集体奖项。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多种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100-4500元/生·年)、校内助学金( 1000元/生·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成都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研究生资助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第二条 对学生的资助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资助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着重激发学生的成才愿望,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满足学生的成就感,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心理。

第三条 学生资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与常规教学、管理及思想教育相结合。发扬民主、坚持标准、鼓励竞争,充分发挥资助制度应有的育人功能和激励作用,坚持实事求是,避免资助过严和过滥两种倾向,确保学校资助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四条 学校每年通过从事业收入中划出经费、上级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学生的资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四级评选(审)机构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组长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监督及指导。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小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副组长由学生科长担任,成员由学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下设具体分管工作人员,承担评审材料的汇总、整理和上报等工作。

(四)各年级专业班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辅导员担任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初选和推荐工作。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六条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第七条 学校在每年的9月按照《成都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开展全校范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准掌握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开展各项资助提供依据。

第四章 资助对象

 

第八条 学校资助对象是在校期间通过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五章 奖助方式

 

第九条 奖学金。是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的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条 助学金。是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项助学金,无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学生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完成学业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二条 勤工助学。是指在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三条 特殊困难补助。是指学校专门设立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特殊困难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四条 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十五条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是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 新生绿色通道。是指学校允许新生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暂时缓交学杂费、按时报到注册的一种政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受资助学生信息进行公示。

 

第六章 资助评定及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资助的评定与管理

(一)奖学金。详见各项奖学金的管理、使用或评定办法。

(二)助学金。详见各项助学金的管理、使用或评定办法。

(三)助学贷款。详见《成都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医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四)勤工助学。详见《成都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

(五)特殊困难补助。详见《成都医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六)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

(七)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

(八)新生绿色通道。详见《成都医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已获补助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停发或追回资助,取消受助资格:

(一)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制裁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不正当行为者。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履行学生义务者。

(四)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不恰当消费行为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收费项目

我校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按学分制收费,标准为: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440元,其他专业(含本、专科)均为每生每学年4920元。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邮编:610500    

天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邮编:610083

招生办公室电话:(028)62739988   6273920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 cmc.edu.cn




  中专 2022-08-0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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