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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20:51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3

满意答案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为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30,最低位次是93489、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60,最低位次是71949、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79,最低位次是30618、贵州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24,最低位次是165969。
一、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山西专科批-13093489
理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3916071949
文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39027930618
理科物联网应用技术贵州专科批-324165969
2.2020年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190-
文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6637457
3.2019年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1574590
文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5538948
二、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介绍
电子信息类 物联网应用技术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RFID、无线 传感网、嵌入式开发、传感器等基础知识,具备物联网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软件编程和测 试等能力,从事物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护和相关软件开发、测试等工作的高素 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物联网行业,在物联网系统集成、安装和调试、编程、测试和售后服务等岗位 群,从事物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护,以及相关软件开发和测试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无线传感网节点电子原理图和PCB图的绘制能力;

3.具备无线传感网节电路板的焊接、检测、装配、调试和维修能力;

4.具备无线传感网单片机程序的编程、下载和调试能力;

5.具备物联网系统集成能力;

6.具备物联网应用系统软件编程能力;

7.具备物联网应用系统安装调试、故障分析和排除能力;

8.了解物联网和无线传感网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物联网应用系统的基本组成和工作 原理。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物联网概论、物联网硬件基础、无线传感网应用技术、RFID应用技术、M2M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软件开发、Android移动开发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综合布线、RFID应用、无线传感网组网与监测、物联网系统集成、物联网综 合应用等实训。

在物联网相关企业或单位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电子绘图操作员 程序员 信息管理操作员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电子与信息技术 电子技术应用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物联网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三、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844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国标码:13864   内蒙古地区招生代码:D63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包头市中心,于2005年成立的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83人,学生7000多人,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现代化的教学、实训设备,多项科研成果、品牌专业引领内蒙古自治区学科前沿。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建成包头市首家高技能工业控制实训基地,自治区级“大师工作室”落户学院。建成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个,精品课程12门,优秀教学团队8个,教学名师8个,教坛新秀6个,还有18项省部级科技成果。黑色冶金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专业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双师型培训基地。

周边环境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6号,左邻包钢一中,右临内蒙古科技大学,面对新建的时代广场,紧靠包头市稀土高新园区,与包头市图书馆相隔1000米。周边环境便利,交通方便。欢迎来我院参观指导。


困难生资助办法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度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材[2007]8号)及内教材[200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认定条件及依据
1、   认定条件:
(1)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
(2)父母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无来源的学生。
(3)父母下岗且家庭生活有严重困难的学生。
(4)家遇天灾人祸或意外事故,经济来源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5)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 、认定依据:
(1)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区民政部门出据的困难证明。
(2)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消费水平。
(3)学院对部分贫困生的家庭调查。
二、认定组织与程序
1 、认定组织:
(1)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2)系(部)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相关教师组成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教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并公示。
2 、认定程序:
(1)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结束前,向在校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不提交此表。
(2)每学年开学初,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学院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认定标准设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原则上各占1/3,报系(部)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系(部)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结果,确定家庭困难学生数:三年制高职不超过28%,五年制高职前二年不超过90%,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应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部)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受理异议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若对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处提请复议,学生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学院学生处负责汇总各系(部)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6)学院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抽查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发现弄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三、附则:
1、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本实施办法自2007年10月22日起执行。

收费项目

1、学费:理工类 5000元/年/人;文史类4800元/年/人。

2、住宿费:六人间 1000元/年/人。

3、床上用品:学院备有被褥、床单、枕巾、被罩等床上用品。

4、教材费:新生入学时需预交三年教材费1000元。毕业前按实际购书款退还相应金额。

5、保险费:

(1)、团体学生险:三年制学生一次性交纳三年保险费150元;民族预科班学生一次性交纳四年保险费200元。

(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5元/年(含5元工本费)。

6、体检复查费:按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为70元/人。

7、军训工训服费:100元/人。



具体费用如有改动,请按当年的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通讯地址
学院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中专 2022-08-0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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