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文学学士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德语系以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德语人才”为办学的指导思想,以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深化教学改革的主要任务,不断加强和完善基础阶段教学课程和高年级专业科课程。目前已建成6个用德语开设的专业教学与研究方向的新型课程体系。
北京外国语大学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在三环路两侧分设东、西两个校区,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外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后发展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建校始隶属于党中央领导。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归外交部领导,1954年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学院,1959年与北京俄语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外国语学院。1980年后直属教育部领导,1994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实施综合评价)和本科一批次,考生可同时填报。
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本科一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对于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只招收填报了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四条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二外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十九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文科历史为A,其他为B及以上;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投档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在该省公布的相关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网址:http://www.bfsu.edu.cn,查询招生信息到学校主页——“招生就业”——本科生栏查询;
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joinus.bfsu.edu.cn.
咨询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
传 真:010-88810273
招生办公室E-mail: bwzsb@bfsu.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邮政编码: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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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专业代码:050203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在山西、贵州、甘肃、黑龙江、山东、江苏、吉林、云南、广西、天津、浙江、陕西、四川、辽宁、湖北、江西、广东、北京、河南、福建、安徽、湖南等22个省市开设德语专业。北京外国语大学各省市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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