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 福建警察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86 | - |
| 校友会(综合) | 398 | 490 |
| 武书连 | 605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9 | 107280 | 412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61 | 124059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2 | 35813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8 | 541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0 | 18912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0 | 48177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2 | 52235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13925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5 | 14691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分东、西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省级文明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卫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花园式单位。
学校图书馆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15万册,电子图书190万册,中外文现刊千余种。学校有8000余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有2500个图书馆阅览座位,有设备先进的语音室和视听室,图书资源向社会开放。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环境整洁安宁,配套设施齐全,宿舍全部连接互联网,是国家级学生公寓先进单位。学生食堂管理严格,服务规范,是省级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我校认可各省市招办认定的各类照顾加分,在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按照各省市录取批次要求安排录取批次。
一、报考条件
1.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 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均可报考。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河北省、山东省、贵州省、甘肃省考生须符合所在省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要求和报考条件。身体条件要求如下: (1)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2)眼球大小适中,对称,无色弱、 色盲;(3)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健康,无“X”形腿、“O”形腿,无骨关节疾病或 畸形;(4)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 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 自残型疤痕;(5)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二、考试及录取规则
(一)设计学类专业
1.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
2.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 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3.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我校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 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 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 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为所在省艺术类考生,考生须分别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 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高考文化考试 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 须取得所在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合格证。
2.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 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3.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 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 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与应届生享受同样政策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本科院校。
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0月成立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9月警校与干校分开办学。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
(一)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22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 公安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三) 司法警察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四)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招生省普通类或文史理工类本科批或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五)同分录取原则:按照招生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六) 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七) 对电子档案中身体条件不符合我院专业录取规定或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八)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