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免生是否被录取均以“国家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的录取状态为准,我校将不再另行发放拟录取通知书。(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及时确认是否接收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发送到邮箱cqulawyjs@.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2023年推免生报考材料”)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初审材料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程序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及复试程序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接收推免生专业为030100法学、035102法律(法学)。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接收专业及名额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工作纪律要求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小组

2023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接收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