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将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当日12:00开始接收工作,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于接收工作开始2小时内完成报名、拟录取,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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