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网上报名须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代码:1237)。
①本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
②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 (包括本市其他招生单位) 的。
③全国报考我校和声、作品分析、配器、复调、 作曲、电子作曲、视唱 练耳、 中国舞蹈史、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理论、戏剧 影视表演方向的所有考生, 须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代码: 1237)。
④非上述情况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网 上确认时必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 口) ;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 的《居住证》 。
(2) 报考我校 (除上述③中规定的方向以外) 的其他考生, 须根据教育部
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 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 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 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 籍)核验。
8.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 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 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10.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
①专业代码:
艺术学理论1301;音乐与舞蹈学1302;戏剧与影视学1303; 音乐 135101;戏剧135102;舞蹈135106;
②考试科目代码: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 (俄语202、日语203); 各研究方向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科目代码另附。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 相关工作。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 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选择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参加研考的,在网上确认时,还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 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和声、作品分析、配器、复调、作曲、电子作 曲、视唱练耳、中国舞蹈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理论、戏剧影 视表演方向的考生可不提供。)
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予以确认。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各项详细要求详见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答案来源于:2023年天津音乐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须知选择报考点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须知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选择报考点(1235)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选择报考点

2023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提醒选择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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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音乐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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