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条件:符合《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规定的报名条件。
注1: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注2:我学部不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可选择报考工程博士(详见当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二)申请材料
1. 《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 的材料;
2.考生自我评价(限500字);
3.报考导师对考生的评价(限500字,需导师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材料审核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考核方案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学习年限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考生自我评价(限500字);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适用对象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基本条件:符合《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材料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