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 的材料;
2.考生自我评价(限500字);
3.报考导师对考生的评价(限500字,需导师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外国语考核办法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考核方案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学习年限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考生自我评价(限500字);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基本条件:符合《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适用对象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材料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材料审核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