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8.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023年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暨选拔复试办法政审、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

2023年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暨选拔复试办法政审、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

2023年同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政审、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

2023年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暨选拔复试办法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暨选拔复试办法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暨选拔复试办法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同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暨选拔复试办法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同济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暨选拔复试办法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同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