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导师报考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结合博士生导师招生额度确定拟录取名单。①若综合考核成绩排在前面、但自己申报导师已录满且没有多余名额的考生,可以与还有招生额度的其他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只有当师生意向达成一致时,该学生可被录取。②依托科研经费专项计划招收考生,尊重博士生导师意愿,从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录取。③外聘博导以科研经费专项计划方式招生。
(二)学院(学科)在学院网站对拟录取和递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如有异议,学院将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通告相关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学院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待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院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邮箱:sumx@usst.edu.cn
原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均由笔试改为面试,面试分为2个环节,环节1 为外语能力考核,环节2 为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 外语能力考核时间每生不少于10 分钟,主要是对考生外语听说读写等方面能力和水平的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
2.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时间每生不少于30分钟,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综合考试。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递交材料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网上报名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核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工作原则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