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20日前,我校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负责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
2.申请人必须参加相关院系组织的复试,各研究生招生院系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1份。(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样表见附件3)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申请材料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报名预申请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申请及考核程序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申请条件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奖励办法

2023年首都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接收专业及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