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3月30日—4月3日在学院招生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申请。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空缺的高职单招计划将直接划入四川省普通招生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替补。
答案来源于: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大数据技术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智能安防运营管理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安全防范技术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社区矫正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法律事务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毕业生就业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学校简介

2023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