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两位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
4.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招生专业本专业硕士毕业生(含应届)。为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可接受相近学科申请人的申请。
5.符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申请条件,同时符合招生学部(学院)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答案来源于:2023年齐鲁工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2020年齐鲁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