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与科研情况相关材料;
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4)。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办公室地址:宁波大学医学部至真小楼302
联系人:赵晶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答案来源于:2023年宁波大学医学部硕博连读招生实施方案

2022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考生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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