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6)68161005。
答案来源于: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2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邮箱3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年江苏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监督机制

2022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九、监督机制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申请—审核制”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选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七、监督机制学校纪委负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负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九、监督机制学校纪委负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九、监督机制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申请-审核制”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选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十三监督保障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监督保障

六监督保障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