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5.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参加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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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2023年江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2023年江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复试考核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安排见各学院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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