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可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我院将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事宜另行通知。
4.拟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可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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