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500或CET-6≥450或雅思(IELTS)≥6或托福(TOEFL)≥85,或在境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3.申请之时需提供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高质量工作论文(附上相关领域两位正高级资深学者关于该工作论文的推荐意见)等,不超过3项。
4.跨度较大的跨学科门类申请者,须经资格审核小组讨论全票通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5日。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考核程序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其他材料:专家推荐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本人手写的自荐信等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非必须)。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代表性学术成果资料:包括已发表论文、高质量工作论文(附上相关领域两位正高级资深学者关于该工作论文的推荐意见)等,不超过3项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硕士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及研究生证。已获得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500或CET-6≥450或雅思(IELTS)≥6或托福(TOEFL)≥85,或在境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本科或硕士阶段或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