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须在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三)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形式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s://yjs.hbut.edu.cn/zsgz/sszs.htm。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接收工作安排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第1-6学期(建筑学1-8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点击下载模板);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材料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接收专业及人数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条件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接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