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的管理规定(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部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部组织的复试。

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提交材料要求:考生须于1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mpawxy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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