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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音乐学复试复试安排

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音乐学复试安排复试安排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22 11:52:09 解决时间:2023-03-10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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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安排

1.拍摄要求

(1)声乐演唱为独唱,可采用现场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得使用音频伴奏等其他任何形式伴奏。乐器演奏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考生应淡妆或素颜。

(2)考试采用双机位监考,应采用现场实时采集的声音和图像,不得编辑、替换或后期处理,不得使用美颜等任何可能影响现场音视频实时采集的软硬件。

(3)考试场所应为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独立房间。声乐类考生如使用现场钢伴的,钢伴也须出现在画面中。双机位监考画面不得有死角,不得出现除考生及钢伴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有考试相关任何资料。

(4)考生应面部正视主机位,全身展现在画面中,不得有遮挡、缺失,完整展现演唱(演奏)画面。

2.考试时间及流程

音乐学专业复试日期为3月12日,考生于3月12日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准时登录小艺帮系统,排队等候考试。

复试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音乐学复试系统操作手册》。

3.开始考试

(1)正式考试开始后,考试会进入视频页面,请先向考官问候:“各位考官老师好!”考生在确认音视频清晰通畅后,按照考官指令开始考试。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考官指令,按要求完成考试,不要透露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

(3)在演唱(演奏)前,考生须按以下模板做口头介绍:评委老师好!我演唱(演奏)的曲目是声乐(器乐)作品《xxx》。

(4)在演唱(演奏)结束后,考生须按以下模版介绍:评委老师,我的演唱(演奏)结束。

(5)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网络、设备异常等,考生应及时与考官说明情况,或通过电话联系我校招办,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处理。

4.结束考试

听到考官考试结束的指令后,考生可以结束考试并退出考试系统。考生离场后无法再次进入考场。

答案来源于: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音乐学复试安排

  中专 2023-03-10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