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审
在招生当年,我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
2. 复试
2023年春季开学后在哲学系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细则等详细信息。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我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我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我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3. 录取
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英语专业八级证书(2018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5年内取得且-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以下外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提交报名材料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网上申报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名申请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基本条件

2023年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选拔方式

20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选拔方式